福建南平一建委副主任受賄百萬一審獲刑15年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1月02日 17:25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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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福州11月2日電(明海都):經福建省南平市中級法院指定,建甌市法院近日對南平市原建築工程管理局局長、市建委原副主任黃國興受賄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黃國興有期徒刑15年,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35萬元;追繳在案的贓款人民幣57.61萬、美元1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剩餘受賄款繼續追繳。
法院審理查明,黃國興在職期間,憑藉手中的權力,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101.34萬元、美元1.4萬元和兩幅鍍金壁畫。被告人在案發後已退出部分贓款,辯護人據此建議對被告人從輕處罰的意見,酌情予以採納。
據了解,在法庭上,黃國興對被指控的“受賄罪”不持異議,但在細節上提出了幾項關於收受賄賂的異議,部分被法院接受。
2000年初,南平市第一醫院貸了一大筆錢,準備建造一幢16層高、建築費用接近1.1億元的病房綜合大樓。當時由一家總部在北京的公司負責招投標,結果挂靠外地建築企業的個體工程承包商翁振鈿出人意料地中標。經公檢法機關調查,翁振鈿向當時的南平市第一醫院院長李知文以及黃國興行賄。
南平市建委的文件證實,當時任南平市建委副主任的黃國興,分管建築工程管理、工程造價、招投標等工作。如果翁振鈿沒有打通黃國興這一關,很難拿下這個項目。
檢察機關據此深挖,于2004年9月17日將黃國興刑拘。建甌市檢察院公訴材料顯示:黃國興在1996年至2004年期間,利用其擔任南平市建工局局長、建委副主任等職務之便,合計收受賄賂人民幣116.34萬元、美元1.7萬元及兩幅鍍金壁畫。
責編:張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