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體育 | 娛樂 | 經濟 | 科教 | 少兒 | 法治 | 電視指南 | 央視社區 | 網絡電視直播 | 點播 | 手機MP4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商家警示:售假食品最高可判處15年以上徒刑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9月28日 11:04 來源:
    專題:形勢政策教育網上談:食品安全與衛生防疫

  CCTV.com消息:國家質檢總局官員劉兆彬在“食品安全與衛生防疫”網上座談會中回答網友提問時強調:對於違法者要堅決依法處治。劉兆彬指出,在這方面,我國《刑法》有嚴格規定,如,生産者、銷售在産品當中攙假,如果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就處兩年以上的徒刑。最高的是15年以上。

  劉兆彬説,我們部門將堅決貫徹落實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別是我們在執行我們産品質量法,以及今年7月份剛剛頒布的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的條例,還有標準化法等等其他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我們一方面是通過綜合管理,採取強有力的措施來落實法律法規的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強監管,加強執法,有法必依,嚴格執法,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特別是今年以來,我們國家質監總局我們加強了打假的力度,今年1到8月份,我們全國的質檢系統就已經出動了46萬人次,查處違法案件4萬多起,貨值金額達到40多億元。在這方面我 加大了嚴格的查處力度;第三個方面我們就是對於違法者要堅決依法處治。在這方面,我們國家的《刑法》都有嚴格的規定。包括我剛才提到的産品質量法和食品衛生法,都規定了生産者、銷售在産品當中攙假,如果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就處兩年以上的徒刑。最高的是15年以上,所以我們在貫徹落實執行法律法規方面,是非常嚴格的。因此在這幾個方面,我們執法方面,監督方面進一步加大力度,在生産環節、加工環節確保食品安全。

責編:劉棣

相關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