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婦女權益保障法:我國立法推行生育保險制度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8月28日 21:13 來源:
專題: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8月28日 21:13 來源:
新華網北京8月28日電(記者沈路濤、鄒聲文、張宗堂)根據28日通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的決定,我國將推行生育保險制度,並建立健全與生育相關的其他保障制度。
決定在規定“國家推行生育保險制度”的同時,還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為貧困婦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決定還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産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
決定同時規定,各單位在錄用女職工時,應當依法與其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
決定還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醫療衛生事業,保障婦女享有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衛生保健等權益。國家提倡和鼓勵為幫助婦女開展的社會公益活動。
責編:張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