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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com消息(新聞30分):
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長畢玉璽的妻子王學英,今天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已退休的王學英現年60歲大學文化,法院審理查明:她于2003年7月間,夥同當時擔任北京市首都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的畢玉璽,收受北京市某建築公司法人代表張某因承攬工程而給畢玉璽的好處,美元23萬1千多元,折合人民幣191萬多元。案發後,贓款已上繳國庫。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學英明知送來的錢是其丈夫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賄賂款,還積極收受,觸犯了我國法律。依法以受賄罪判處王學英有期徒刑十年。
此前,王學英的丈夫畢玉璽因受賄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責編:任欽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