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體育 | 娛樂 | 經濟 | 科教 | 少兒 | 法治 | 電視指南 | 央視社區 | 網絡電視直播 | 點播 | 手機MP4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網友原創] 檢察長何以挨敲詐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8月18日 16:24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原鄭州市檢察院紀檢組長胡志忠,在擔任中原區檢察院檢察長期間,貪污6千多萬元。胡志忠有7個情婦,曾被一情婦的男友敲詐了30萬元。(《中國青年報》2005年8月18日)

  堂堂一個省會城市區級檢察院的檢察長,居然也挨過敲詐。被敲詐後,寧肯啞巴吃黃連,也不肯報警,這對於一個從事法律監督的領導幹部而言,都到了被人在太歲頭上動土的份上了,並且這個“土”一動就是三十萬元,胡志忠怎麼會忍氣吞聲,奉行“能忍自安”原則,以極其低調的方式對待敲詐者?這分明不符合常理。

  胡志忠之所以被敲詐,其實他最心知肚明是怎麼回事。一個檢察院的檢察長,金屋藏嬌多大七個之眾,令人咋舌。包養情人,除非這個情人是“初戀”,除胡檢察長外別無其他男人。否則,就存在“感情糾葛”的可能。嚴格地説,在這件事情上,胡志忠不是被敲詐。事實上,他不過是支付給為一個情人的男友30萬元錢而已。換句話説,只要他想繼續保持和該情人的關係,只要對方的男友認為胡拿出30萬就可以保持沉默,這個交易雖然名不正言不順,雖然檢察長先生有點心疼,卻不能不接受“敲詐者”的“叢林法則”,因為他很清楚,如果不“吐血”,自己包養情人的事情給情人或者情人的男友捅出去,他胡志忠這個檢察長的烏紗帽就保不住了。惟有服從情人男友提出的“交易規則”,三方才可能相安無事。當然,假如胡志忠能夠潔身自好,愛事業不愛美人,他可能被人敲詐嗎?

  被敲詐是一回事,敲詐能否成功是另外一回事。胡志忠被敲詐30萬元,實在不是個小數目。按他月薪5000元計算,年薪不過60000元,需要整整5年的工資收入,才能填平這筆敲詐費。與其説是胡志忠勉強能拿得出敲詐費,不如説是敲詐他的人非常自信:這筆錢,對胡檢察長而言,不成問題。現在,僅查證的數字表明,胡志忠個人涉案金額折合人民幣就達1700多萬元,“小金庫”資金達4700多萬元,兩項合計6000萬元。敲詐者顯然知道,30萬元,不過是6000萬元中的九牛一毛。敲詐一個窮光蛋,你就是向他要10000元,他沒有,再報警的話,敲詐者豈不是“兩手空空”,還得坐牢嗎?從他在其中5個情婦身上花出現金72.5萬元、2500美元、5000港元,物品14件(折合3萬餘元)這些數字上,不難看出,他具備被敲詐的“資本”。

  檢察長被敲詐,個案中暴露出某種或然性。時下,雖然人大是檢察機關法定的監督者(也是惟一的監督者),問題是,人大代表的兼職性,決定了在現實社會中,檢察機關成為社會監督的一個空白。近年來,檢察機關的幹部落馬者呈上升趨勢,表明加大對法律監督者的監督,刻不容緩。胡志忠被敲詐,可以看做是一個“民間監督者”的監督。雖然這是一種惡意的、非法的“監督”,但敲詐者知道胡檢察長的短處,實施敲詐的同時,等於讓胡志忠明白,法律監督不了你,不等於沒人降不了你,除非你沒有劣跡。(劉海明)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瀏覽原帖全文 發表不群高見

  →→進入“網評天下”,發現更多話題!

責編:任今航

相關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