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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訪談]三審物權法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7月01日 19:37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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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焦點訪談):7月1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草案)將向全國人民公開徵求意見。

  《物權法》是調整財産關係的重要法律,也是建國以來第一部對如何保護私有財産進行詳細規定的法律。其內容涉及到當前社會的一些熱點問題和敏感問題,比如土地的拆遷徵收問題,農村的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的買賣問題等等。

  由於《物權法》的制定涉及到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很多人都關心審議的情況。北京居民趙軍就是其中的一位,這幾天,他所居住的長安新城的業主們因為小區綠地的歸屬與開發商發生了衝突。目前,因為綠地、車庫的所有權屬不清楚而引發的糾紛並不鮮見。該法三審稿的第75條對此作了規定:建築區劃內的綠地、道路以及物業管理用房,屬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共有。

  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的討論中,委員們關注最多的是《物權法》中涉及到的“三農”問題。據悉,今年10月、12月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將繼續審議《物權法》,並視情況決定提請明年3月召開的十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表決。

  >>>詳細內容

  主持人 翟樹傑:

  大家好,歡迎收看《焦點訪談》。

  今天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宣佈物權法草案將向社會全文公佈,廣泛徵求意見。物權這個法律術語,一般人聽起來可能很陌生,其實它指的就是人們對於自己擁有的各種動産和不動産的權利。這些年,社會上常見的物業糾紛、房屋拆遷、農地徵用、國企改制等等焦點問題,無不涉及到産權的歸屬、財産權益的保護、侵權責任等等,而這些都是作為民法基礎性法律的物權法需要規範、調整並且給出解決原則的問題,所以説物權法和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著相當密切的關係。

  解説:

  趙軍是北京市長安新城的業主,這幾天他特別關心有關物權法草案正在審議的消息。

  趙軍 北京市長安新城業主:我一直特別關注這個物權法,為什麼關注呢?我是在2002年年底買的房,恰恰在這個時候,物權法正處於一審狀態之中。

  記者:那你為什麼會這麼關注物權法呢?

  趙軍:因為我作為一個買房者,我肯定會關注周圍的綠地、路、配套設施,到底所有權是誰的?

  解説:

  就在這幾天,在趙軍家的樓下小區業主和開發商就因為小區綠地的歸屬問題産生了分歧,因為開發商要在這片被標注為“中心花園”的地方建地下車庫,這個行為遭到了小區業主的抵制。

  趙軍:我,買房的,我覺得這個綠地就是我的,但是開發商認為這綠地是他的,現在誰也拿不出這一個真正實實在在的具體的條款,來解決這個我跟相關單位的糾紛。

  解説:

  在長安新城的産品説明書中,這一片準備建車庫的地方被規劃為“中心花園”,那麼這塊地方到底歸誰?開放商是否有權在這裡建車庫?至今沒有人給出一個説法。目前,很多小區都因為綠地車庫的所有權不清楚,引發了各式各樣的糾紛。那麼綠地的所有權到底該如何認定呢?在“物權法草案”的三審稿的第75條就作了這樣的規定,“建築區劃內的綠地道路以及物業管理用房屬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共有,但屬於市政建設的除外,會所車庫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確除建設單位等能夠證明其享有所有權外,屬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共有,這裡所説的建設物區分所有權人就是人們通常説的小區業主”,雖然這只是一個草案,但是從草案中可以看出,物權法將對這類問題作出規定。

  記者:物權對於很多老百姓來講是一個很新鮮的概念,那麼物權是一個什麼樣概念呢?

  姚紅 全國人大常委會工委民法室主任:物權它實際上是講權利主體,對於特定的動産和不動産支配的一種權利,不動産講房屋、土地,大家都很清楚。那麼動産呢,就是房屋、土地之外可以移動的東西,比如汽車,比如電腦,比如電視機,這些都是屬於動産,物權法就是對這個動産、不動産支配的一種權利,説得更通俗一點就是物權法實際上它解決的跟我們老百姓最密切的就是三個問題,一個就是物屬於誰?誰是物的主人。

  第二個問題,既然我是物的主人,那麼我對這個物享有哪些權利,比如説這個房子是我的,我能不能在這兒居住,我能不能把它出租,我能不能賣它?

  第三方面的問題,我物權受到了侵害了,我有什麼樣的途徑?有什麼樣的權力來保護我的權利?

  解説:

  可以説物權法的制定直接關係到如何處理長安新城的業主和開發商之間的矛盾,直接關係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民法》是國家的基本法律,而物權法是《民法》的最基本組成之一,對明確財産歸屬、合理利用資源、保護權利人的財産權益、維護經濟社會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作用。

  姚紅:物權法的作用主要是兩個方面,一個是定分止爭,什麼意思呢?就是説,因為我們講,如果這個東西財産歸屬不明確,大家都會來爭它,搶它。那麼比如説,這東西沒人要了,可能很多人都想把它拿來,但是如果説這個東西是屬於我的了,可能別人就不來侵犯了。物權法的作用就是説要明確這個財産屬於誰?那麼它通過什麼方式明確呢?那麼兩個方式,如果是不動産的話,比如土地、房屋,那麼通過登記,你上房屋主管部門或者土地主管部門去登記,登記在我的名下,這個房子是我的,那麼別人(認為)這個房子已經屬於他了,他就不會來侵犯我的房子,這明確了,這是不動産。動産就是看佔有。不動産看登記,動産看佔有,這可以説是法律、文化的一個優秀成果,它判定全歸屬可以説是簡單明了,一目了然。

  那麼物權法的第二個作用就是物盡其用,土地都是國家的或集體的。國家把這個土地,比如説你從國家那兒取得使用權蓋房子,那麼從集體那兒取得土地使用權來承包經營,這就是使物發揮最大的效用。推動這個財富的不斷增長。

  解説:

  物權法是調整財産關係的重要法律,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起著支架作用,也是建國以來第一部對如何保護私有財産進行詳細規定的法律。因此,從2002年12月物權法草案作為民法草案中的第二編,提請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初審以來,在兩年半的時間裏,草案的每一處修改都吸引著無數關注的目光。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王利明是最初物權法草案的起草人之一。

  記者:這個過程,您覺得最大的變化是什麼呢?

  王利明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應該説越來越成熟、越來越科學,這主要是因為它更廣泛吸取各個方面的經驗、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認真總結我們國家這麼多年來的立法和司法的實踐經驗,並且關注世界各國,特別是兩大法係在物權立法方面的經驗。儘量地吸取其中的合理的因素,使得物權法草案不僅僅做到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而且也能夠儘量地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使它更加科學、更具有可操作性。

  解説:

  物權法草案從二審到三審稿不僅突出了重點,而且對不動産的登記機構是否統一,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能否轉讓等重大問題作出了規定,同時在表述上也變得更加通俗易懂。

  很多小區的業主在得知物權法三審的消息後,都在小區的論壇上發帖,為此叫好。

  趙軍:我是非常高興,如果有這麼一條條款明確規定,我們周圍的環境到底所屬權是誰的?那樣以後我們處理糾紛就會有法律依據,我們老百姓,包括政府部門解決這類問題時也有確切的法律依據,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甚至一些衝突升級。

  解説:

  物權法草案三審稿中的很多內容都涉及當前社會的熱點問題和敏感問題,比如像小區綠地、道路歸屬問題、土地的拆遷徵收問題、農村的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的買賣問題,國有企業對財産享有什麼權利?集體所有如何界定的問題等等。

  6月26日,人大常委會委員在分組審議物權法時,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進一步的修改意見。

  沈春耀 全大人大常委會委員:私人財産的拆遷徵收,這裡67條明確了不動産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償,沒有國家規定的,應該給予合理補償,這是合理補償。這個關於補償的原則,除了依法以外,到底是採用什麼樣的一個補償的原則,還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

  解説:

  物權法草案三審稿第六十七條規定,國家保護私人的所有權,拆遷徵收私人的不動産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償,沒有國家規定的,應當給予合理補償,並保證被拆遷人、被徵收人得到妥善安置。

  陳建生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被徵收的要妥善安置,妥善安置到什麼程度?

  解説:

  在討論中,委員們關注最多的是物權法草案中涉及的“三農”問題。

  李春亭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建議物權法明確規定,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以達到盤活農民財産、促進農民增收的目標。同時建議刪去第165條,關於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的問題,使農村居民的宅基地可以按照市場價格進行轉讓。

  解説:

  物權法草案的三審稿的第一百六十三條中規定,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在討論中,也有委員認為,如果允許宅基地抵押,農民還不了貸款就會流離失所。

  周正慶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農民的宅基地和房屋能不能做抵押,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拿住房做抵押,將來要還不了怎麼辦?我覺得這是另一個範疇的問題,首先能不能做抵押。

  解説:

  由於物權法的制定涉及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7月1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宣佈,物權法草案將向社會公佈,廣泛徵求意見。

  趙軍:這個物權法,我們老百姓非常迫切地希望它儘早出臺,我們也一直在關注有關物權法的一切進展。

  主持人:物權法從1998年開始起草以來,人大法工委已經多次向有關部門與法學專家徵求意見。在常委會的三次審議中,委員們也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見。這次人大決定將草案交給全民討論,正是希望這一涉及每一個普通公民切身財産利益的法律,能夠集納各行各業更多人的智慧,成為切實保護國家、集體、個人的利益,鼓勵人們創造更多的財富,促進社會和諧、良性發展的基石。如果您對這部法律有什麼意見和建議,請您一定不要放棄自己的權利,您的意見會有益於完善這部法律。

  好,感謝您收看今天的《焦點訪談》,我們下次節目再見!

責編:陳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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