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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嚴懲幹部參與煤礦經營 舉報最高獎10萬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13日 14:18)

  人民日報消息:近日,黑龍江省政府對具有嚴重瀆職和腐敗行為的七煤集團副總經理彭貴財進行了嚴肅查處。同時,省委和省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嚴禁以各種形式參與煤礦生産經營活動或利用職權為親友從事煤礦生産經營提供方便。

  通知要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特別

  是涉及煤炭監察管理部門的黨員幹部不準本人、配偶及其子女、配偶在其任職單位管轄範圍內從事煤炭營銷以及礦用裝備、器材、原材料和勞保用品的供銷活動;不準本人、配偶及其子女、配偶在其任職單位管轄範圍內從事煤炭基本建設和其他工程的投標、招標和承包、轉包活動;不準本人、配偶及其子女、配偶在其任職單位管轄範圍內以個人承包、轉包或入股等形式參與小煤礦生産經營。其他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領導幹部不得利用職權為親友從事煤礦生産經營活動提供方便、以權謀私、搞錢權交易。

  今年3月14日,黑龍江省七台河礦業精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新富煤礦三區一採區礦井發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經查,“3?14”事故是一起黑心礦主不顧礦工生死,要錢不要命的典型事故。事故井的礦主彭國財是國家公務員,擔任七台河市桃山區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而身為七煤集團副總經理、礦主彭國財哥哥的彭貴財,明知事故礦井不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産條件,卻指示其弟弟經營該煤礦,充當“保護傘”。事發後,又推卸責任,逃避賠償,干擾了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彭貴財現已被停職審查。

  黑龍江省省委副書記栗戰書説,針對全省煤礦安全生産現狀,我們一定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進一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嚴厲追究企業的主體責任、管理部門的責任、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責任和政府負責人的責任,決不心慈、決不手軟、決不輕饒、決不放過,要在法律範圍之內,從嚴從重處理。對非法經營,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礦主、業主,要在經濟上嚴厲處罰,罰其傾財蕩産,無力重操舊業。要嚴厲懲治安全生産領域的腐敗行為,特別是煤炭安全生産事故背後的腐敗。

  黑龍江省為加強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還設立了舉報領導幹部參與辦礦的舉報電話和獎勵制度,舉報線索一經查實,有關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舉報人5萬至10萬元的重獎。(記者汪波)

責編:逯娜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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