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呼籲落實濫佔耕地責任追究制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13日 17:28)
專題:2005年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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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記者陳芳、譚浩、叢峰)無論是沿海的都市,還是中西部的小縣城,一浪高過一浪的“圈地潮”,使土地正成為最緊俏的“商品”之一。
政府工作報告強調,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參加兩會的人大代表指出,當前的突出問題是違法佔地的“成本”低,而“收益”高,落實濫佔耕地責任追究制是當務之急。
土地“黑洞”是誰的搖錢樹?
據權威部門統計,近3年全國土地出讓金收入累計達9100多億元。一些市、縣、區的土地出讓金收入已佔到財政收入的一半,有的作為預算外收入甚至超過同級同期的財政收入。
全國人大代表岳清友説,目前,徵收的土地出讓金缺乏嚴格的監督管理,有的不納入本級財政預算,而是變成一些地方盲目擴大城市建設規模和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的主要資金來源。更嚴重的是,不規範的土地交易行為引發土地收益大量流失:如一些地方政府違法違規出讓土地,該有償出讓的行政劃撥;該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協議出讓或低價協議出讓,劃撥土地和集體土地非法入市;擅自減免地價,不依法追繳土地出讓金等。
腐敗分子、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在阜陽任職期間,直接干預土地批租事宜。1994年到2000年,阜陽明顯屬於國有土地資産流失的高達10億元,鉅資大部分又都流入了王懷忠傾心扶持的少數“老闆”手中。
濫佔耕地“膽”從何而來
按法律規定,省級以下的地方政府尤其是縣、鄉兩級政府,沒有權力批准建設用地。但從已披露的一些土地違法案件來看,縣、鄉兩級政府動輒就把成百上千畝的土地批給用地單位或個人。統計顯示,在國土資源部去年公開查處的9起土地違法大案中,有8起屬於地方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違法。是什麼原因使耕地“紅線”變成了“彈簧線”?
嚴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之所以不被某些人當回事,照樣違法批出一個個“開發區”,並非我們身邊就有“最膽大的官員”,而是許多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對違規瀆職批地、賣地者缺少配套追究機制。“掄起的是大棒,砸下去的是雞毛撣子,清理了那麼多違規用地,卻鮮有人為此丟掉烏紗帽。”王維忠代表説。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科院學術委員會委員楊聖明説,以東部某省國土資源廳的測算為例,這個省GDP每增長一個百分點,就要消耗2.4萬畝土地。一些幹部在“經營城市”上做文章,形成了佔地─收益─再佔地─再收益的循環。個中緣由除了一些官員法制意識淡漠,權大於法以及權錢交易等腐敗外,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受利益驅動和以GDP為考核標準的政績觀影響。
體制弊端提供了違規“空間”
全國人大代表岳清友説,“有佔必徵,使公共利益的內涵被無限擴大。”現在的問題是,不論投資主體、投資目的,誰都可以強行徵用集體土地,這對農民來説很不公平。公共利益不明,土地的所有權和經營權不清,隨意圈佔耕地的現象就很難制止,農民的利益也將繼續被剝奪。一些地方通過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隨意將一些土地轉為建設用地,繞過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大量的非法佔地行為,往往是事後補辦手續,即使被查處了,也常以“生米煮成熟飯”為由補辦手續。非法用地“合法化”,違法者只要不“裝腰包”,就很難“傷筋骨”。
楊聖明代表説,我國刑法明確規定,“對徇私舞弊、非法批佔大量土地的追究刑事責任”。然而,現實生活中,千分之幾的低處罰率,既破壞了執法執紀的嚴肅性,也沒有使違法者受到震懾。
把“紅線”變成“高壓線”
許多代表認為,這輪宏觀調控中,土地成為調控的重中之重。這表明,土地市場秩序的治理整頓,具有長期性和複雜性。今後必須走內涵節約型經濟增長道路,協調經濟建設和耕地保護兩者之間的關係,國家應該用更嚴格的制度和法律,確保耕地不再受到破壞。
一些代表建議,首先要重新確認現有耕地數量,摸清基本農田保有量,將耕地保護指標列入考核地方黨政一把手政績的主要內容。只有把基本農田這條“紅線”變成“高壓線”,才能保住子孫後代的糧倉。其次要提高佔用耕地的經濟成本,降低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的成本,對新增建設用地徵收費用按比例上繳中央財政。三要確立土地利用規劃的法律地位,克服規劃執行的盲目性,規劃修改的隨意性。讓耕地保護制度真正落到實處,即使涉案人沒有“徇私舞弊”,對嚴重違法佔地特別是侵佔基本農田的行為,也應追究法律責任。
責編:陳卓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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