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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評] 退一步不是“海闊天空” 

央視國際 (2005年02月20日 12:26)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昨日淩晨0點左右,由上海開往南京西的T722次城際列車停在5號站臺。10多名乘客因列車晚點而拒絕下車,向鐵路方面討説法,並最終獲得“補償”。 鐵路方面同意向乘客每人支付200元的誤餐費和交通費,並同意派專車把所有的乘客送回家中。

  對於乘客“討説法”的行為,有人認為是缺乏大局意識。是的,每當有公民來維護權益的時候,缺少大局意識的“帽子”總是被人提及。大局意識真的和公民權益是對立的嗎?從這則新聞看,乘客得到了補償,鐵路部門的工作也沒有被耽擱,不就説明乘客的權益經過努力是可以在大局中得到統一的嗎?

  每個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斷者,利益決定立場。列車晚點,加上服務態度的問題,乘客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害,要求補償,與大局意識無關。事實上,由於鐵路的壟斷地位,才導致了不少損害乘客權益事件的發生,再加上不少乘客敢怒不敢言,或者耽誤不起時間,才致使鐵路部門有恃無恐。

  有關人士還指出,乘客的行為可以追究責任,但是不要忘記了《鐵路法》規定,“鐵路運輸企業應當保證旅客和貨物運輸的安全,做到列車正點到達。”列車晚點的責任該怎麼追究?為什麼不提“鐵路的責任”?乘客維權和列車晚點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能用追究責任來掩蓋乘客維權的積極意義。中國首屆“霸王現象”認知度調查顯示,有51.2%的受訪者認為在遭遇“霸王條款現象”之後,“能忍則忍”是明智之舉。僅有22%的人表示在遭遇“霸王條款現象”後試圖“尋求法律途徑”解決,這一比例甚至低於“不採取任何措施”(32%)而居於最後一位。在這種狀況下,筆者以為,我們不能低估乘客對於火車晚點維權的積極意義。我國現階段正處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的全面轉型過程中,公民權利被侵害而默默忍受的現象並不少見。火車晚點乘客維權再次啟示我們:在權利面前,任何的克己、謙讓、忍耐、無私、忘我、委曲求全等群體道德,都是對自身權益的傷害,這樣做不但不能維護法律,相反會破壞法律。

  從這則新聞中,我們還可以看到乘客維權渠道的狹窄,他們之所以強調“團結”維權,正是理性的折射,也正因為如此,才使火車晚點南京開先例“補償” 具有了法律意義。

  列車晚點沒有補償的慣例,但沒有慣例是不是就意味著權益受到傷害也不能得到保障?慣例是什麼?在筆者看來,這個慣例就是要求乘客忍氣吞聲,就是默默承受權益受損的現實,而這個慣例根源於個人利益永遠是微不足道的傳統思維習慣。但是在權利意識日益甦醒的今天,再拿出“慣例”來説事,實在是不明智的,因為公共利益只能是私利的和諧組合,脫離了私利便無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最高境界就是為實現個人利益提供最有益的環境。事實上,通過對近年來公民維權事件的考察,我們可以發現,公民權益的維護哪一件不是在公民自我抗爭下取得的,哪一件不是在沒有“慣例”的情況下達到的,諸如“一元錢”官司,瀋陽“王海”劉陽和被媒體稱為打假英雄,走過10年維權之路的郭振清,以及法學碩士郝勁松抗爭“在火車上消費沒開發票”等,有些人還為此贏得了“英雄”的稱號。

  為了不延誤下一班次列車的準點出發,當事鐵路部門做出了“違規”的補償,看似尷尬,實在是一件大好事。這是乘客維權的一小步,卻是公民權益被高揚的一大步。面對自身權益被侵害的現實,作為公眾,我們應該明白退一步不會“海闊天空”。(網友:朱四倍)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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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于冰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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