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退票費不妨實行春運價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30日 12:37)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專題:2005春運手冊
進入春運以來,火車票一票難求。然而買票難,退票亦難。在鐵路上海站售票大廳外面的臺階上站著不少人,每人手中都舉著一張火車票,叫賣聲和詢價聲此起彼伏,儼然一個“馬路退票市場”。(1月29日解放日報)
上海火車站前的這種景象,在其他火車站也有。有些人好不容易買到了火車票,但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暫時走不成了,改變了原定的計劃,於是只好將車票退掉。然而按照《鐵路客運運價規則》中有關退票的規定,以每人每次應退票價計算,每10元核收退票費2元,不足10元按10元計算。一張二百元的車票退票費要四十元,一張三百元的車票,退票費要六十元,車票價錢越高扣錢越多,這20%的退票手續費,確實讓一些旅客尤其是民工不願去退票處退票,寧可佇立在寒風中等候要票人。退票手續費令民工們心痛──打一天工能掙多少錢呢?站在馬路邊退票,雖然花了時間又挨了凍,但只要退成了,也等於掙了錢。民工們這樣算賬,自然是出於無奈,但不這樣算賬還能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呢?
鐵路制訂退票收取手續費的規定,當然自有其道理。受理退票既增加了車站方面的工作量,而且退票還會造成運輸計劃的波動,甚至可能會浪費了鐵路的運能,因此退票手續費實際是對鐵路的補償。這種制度設計,在正常情況下是合情合理的。但問題又是,在春運這個非常時期,這個規定是否應該因時而異作些變動呢?依我之見,變動的條件是具備的,變動的理由也是充分的:春運之際,車票緊張,即使是退來的票也是緊俏貨,只要車站內部加強溝通調度,退票完全可以及時地再次出售,決不會導致運能空放。因此,除了對退票適當收取勞務費,每10元核收退票費2元、不足10元按10元計算的規定,不妨在春運期間暫停執行。既然是“非常時期”,情況特殊,那麼對平時的規定因時而異地改一改,乃是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既然鐵路部門每逢春運時期就要將票價上浮,並且對這個上浮的合理性作出了許多解釋,希望旅客理解,那麼不要“一刀切”的退票費,不也是順理成章之事嗎?如果説這是旅客的呼籲,並且不要“一刀切”的合理性又是顯而易見,那麼鐵路部門是否能從善如流,儘快將20%的退票手續費改了呢?(作者: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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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英來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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