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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交通部門公佈航空公司“包機”申請程序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19日 20:54)

  新華社台北1月19日電 (記者李珍玉 何自力)台灣交通部門18日下午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兩岸航空公司2005年大陸臺商春節包機申請程序,作業程序自發佈日起施行。

  申請程序規定,航空公司的申請資格為島內核準的6家航空公司以及大陸民航部門指定的6家航空公司;飛行航線為台北、高雄經香港至北京、上海及廣州;停降航點為台北桃園機場、高雄小港機場、北京首都機場、上海浦東機場以及廣州白雲機場;包機時間為2005年1月29日至2月20日;飛航架次總計以往返各24次架次為限;承載對象為臺商及其眷屬。比照各項分列大陸航空公司、台灣航空公司兩種,雙方共用統一格式申請表格。台灣民航部門規定,兩岸航空業者申請飛航臺商春節包機事宜,需在預計起飛十個工作日前檢附申請書、包機合約副本、保險證明文件等相關文件直接向台灣民航部門提出申請,大陸航空公司也可委託代理申請。

  這兩天,島內6家航空公司已相繼公佈了各自“春節包機”航點計劃,就等民航部門申請程序出臺後正式申報。其中,華航航空擬定在1月29日淩晨4時零5分由台北出發飛北京航點,期望拔得“春節包機”頭籌;長榮航空選擇飛台北-北京、台北-上海兩個航點;遠東則選擇台北-廣州、台北-上海兩個航點;立榮航空獨家經營高雄航點;台灣-廣州的首班和末班均由復興航空獲得。因為申請程序公佈時已臨近下班時間,台灣各航空公司表示,將於明後兩日儘快遞交正式申請。現在相關票務代理等工作正在全速進行。

  至於何時可能得到答覆,遠東航空公司公關部張經理認為,因為此前民航部門已與航空公司有所溝通,原則上應該不會有意外出現。

責編:張麗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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