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地方兩會]修路挖溝不設警示標將罰款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16日 23:32)
專題:直通地方兩會
CCTV.com消息(直通地方兩會-你知道嗎):修路挖條溝,收工時不設警示標誌只管自己走人,這種行為將被罰款或者拘留。《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規定,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對溝井坎穴不設覆蓋物、防圍和警示標誌的,或者故意毀損、移動覆蓋物、防圍和警示標誌,影響通行安全的,將視情節輕重被罰款或者拘留。
對大多數人來説,2000元都不是一個小數目,因此在治安管理處罰中,如果公安機關做出對個人處2000元及以上的罰款時,當事人可以要求舉行聽證,並且不必承擔聽證的費用。
責編:劉棣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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