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從“人性預設”探反腐之路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05日 14:13)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2004年中國內地清廉指數得分為3.4分,排名全球第71位。透明國際亞太區(含中國)項目官員廖然接受《第一財經日報》採訪時認為可趁之機的存在和監管缺失才是滋生腐敗的真正溫床,他建議中國應該建立一個健全有效的稅收和金融體制來抑制腐敗。”(見《第一財經日報》1月4日)
可趁之機的存在和監管缺失是滋生腐敗的真正溫床,就處於轉型期的我國來説,可謂一語中的。我們曾經過於強調官員自身的道德修養,正如孔子所説,“政者,正也。君為正,則百姓從政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注重官員內在的道德自律,而不是外在的法律制約,忽視了人性的兩重性和易變性。而提出“可乘之機的存在”是滋生腐敗的真正溫床,在筆者看來,指出了我們制度設計中軟肋。
要消除官員的“可乘之機”,就必須認識到官員的人性缺陷,進而才能減少腐敗現象的發生。為此,我們在考慮制度安排時,必須持定“人人應當被假定為無賴”這樣一種假設。人必須被看成是理性的謀利動物。而制度設計要達到的目的是,不論他多麼利欲熏心,通過完善的制度機制的鉗制功能,使人規規矩矩地服務於公益。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人不是天使,由人組成的政府也不是天使,政府是由人組成的,人的本性也是政府的本性。人必須有外在的制約,政府更必須有外在的控制。正因為人不是天使,所以需要政府。政府作為社會的代理人,其本質在任何意義上都絕不是一種“天使統治”,不可能只行善不行惡,所以需要在設計規章制度時加以考慮。如此以來,對官員持“性惡”的假定,才能防止官員作惡。對民眾,持“性善”的假定,才要去尊重他們作為人所應有的尊嚴,去保障他們的自由、財産和權利。
但是建立在這種人性預設之上的制度設計可能是一種合理的設計,但絕不是完美的設計。因為制度設計並不僅僅只是防止惡,更重要的是追求善。制度理念的本來意義,就是通過對“必要的惡”的限制,達到尊重個人的尊嚴、保障其生命、自由和財産等權利的目的。建立在性惡的人性預設之上的制度安排,能夠有效的實現限權與法治,但並不能真正地實現人的善良本性的回歸。只有正視人性的缺陷的同時,看到人性的另一面,在壓制人性中最壞的可能的基礎上,調動、鼓勵人性中最好的東西,才能在權力行使過程中真正做到合乎人類社會的利益最大化。因此,我們可以考慮將制度中的法治因素和道德因素結合起來。法律也好,道德也罷,都是人們在交往合作中,為協調相互利益關係而達成的一些制度安排,一方面,通過嚴密的制度設計,最大限度地杜絕他們濫用權力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通過可行的道德約束,充分發揮他們的主觀能動作用,實現法治與德治有機結合,這才是消除“可乘之機”的根本所在。(網友: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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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于冰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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