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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發佈廣播電視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

央視國際 (2004年12月09日 09:26)

  CCTV.com消息: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近日向社會公佈我國首部《中國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職業道德準則》和《中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職業道德準則》,對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隊伍的道德取向、素質要求和工作方法提出明確要求。廣電總局有關負責同志強調,要通過全國廣播電視隊伍中倡導良好的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從根本上規範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的職業行為,提高廣播電視隊伍的整體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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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職業道德準則》共分責任、真實、公正、導向、品格、廉潔和附則七大部分,對廣播電視編輯記者的職業行為作了詳細的規範,要求廣播電視編輯記者切實擔負起弘揚民族精神、維護國家利益、傳播先進文化、推動人類文明的崇高使命和社會責任;堅持客觀公正的職業理念,忠於事實,追求真理;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恪守敬業奉獻、誠實公正、團結協作的職業道德;嚴格做到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反對任何形式的“有償新聞”。

  《中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職業道德準則》著重強調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作為有廣泛社會影響的公眾人物,應時刻保持謙虛謹慎,自覺追求德藝雙馨;在工作和生活中保持良好的儀錶和文明舉止,自尊自愛,通過嚴格約束日常行為,樹立良好形象,維護媒體公信力;規範使用語言文字,維護祖國語言文字的純潔。準則並規定,播音員主持人不得將自己的名字、聲音、形象用於任何帶有商業目的的文章、圖片及音像製品中。

  國家廣電總局要求全國廣播電視工作者認真學習貫徹《準則》,嚴格按《準則》的要求規範自身言行,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附:中國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職業道德準則

  中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職業道德準則

責編:劉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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