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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場外證件被搶誤高考 皖高考奇案調解失敗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03日 17:39)

  新華社合肥7月3日電 安徽合肥首例因考試證件被搶而引發的“高考奇案”訴訟的當事人近日坐到了一起,肥西縣人民法院進行了首次調解,結果以失敗告終。

  原告劉勇是肥西二中的一名高三學生,6月7日,他在高考考場外等待進場時,被同學的債主搶走了身份證、准考證等證件,因而未能進入考場。

  搶走劉勇證件的人是一小賣部的老闆方家琴。劉勇的一名同學欠了方家琴90元錢,而劉勇正是這筆債務的擔保人。幾個月前,同學提前離校時要求劉勇暫時代為償還那90元的欠賬,劉勇答應了。一時拿不出錢的劉勇將此事告訴了父親,劉父帶著劉勇找到了方家琴,表示先讓劉勇寫信要求同學匯款,如果畢業前錢依然沒有寄到,他負責來償還這90元錢。

  6月7日早晨,方家琴在考場外奪走劉勇手中裝有身份證和准考證的文具袋,要求劉勇立刻償還90元的欠款。劉勇身上只有10元錢,請求方家琴先歸還自己的准考證,表示考試結束後一定還錢。但方家琴擔心考試結束後找不到人,於是拿著身份證和准考證離開了。結果,劉勇因為沒有相關證件而被拒考場門外。

  當日下午,劉勇父親得知消息急忙找到方家琴,要求歸還劉勇的證件。方家琴堅持不給錢便不會歸還。劉父於是撥通電話報警。經過調查,肥西縣警方對方家琴實施了治安拘留。

  事情發生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安徽萬事律師事務所張亞律師在確認事實後決定向劉勇伸出援助之手,為他免費提供法律服務。在張亞的幫助下,6月15日,劉勇向肥西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表示此事致使原告喪失參加高考的機會,給他身心帶來巨大痛苦、經濟上帶來損失,要求法院判決被告向原告賠禮道歉,道歉內容由原告審核;支付高考報名費用等400元;支付復讀費用等5000元;給付醫藥費70元;給付精神損害撫慰金9000元,同時承擔本案訴訟費用。因首次調解未成功,雙方只有等待法院的正式審理。(黃勇、楊鵬程)

責編:辛梓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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