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華:中央其他部門預算執行存在五問題
央視國際 (2004年06月23日 23:48)
新華社北京6月23日電 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23日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報告200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時説,通過審計55個中央部門和單位200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查出的突出問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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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部門採取虛報人員、編造虛假項目等方式,套取財政資金9673萬元。如國家林業局調查規劃設計院等4個單位編造、變造7份“林業治沙項目”貸款合同,套取財政貼息資金415萬元。
——41個部門擠佔挪用財政專項撥款和其他有專項用途的資金14.2億元,主要用於建設職工住宅、辦公樓和發放各類補貼。如1999年以來,國家體育總局動用中國奧委會專項資金1.31億元,其中用於建設職工住宅小區1.09億元,用於發放總局機關工作人員職務補貼和借給下屬單位投資辦企業2204萬元。
——一些部門預留預算資金問題比較突出。一是有預算分配權的部門年初大量預留資金。2003年,國防科工委共分配預算資金162.1億元,年初預留62.91億元,預留比例達38.8%;科技部在年初分配預算資金時,將科技三項費用17.01億元全部預留,直到當年8月至11月份,才採取追加的方式批復到有關地方和部門。二是22個部門在向所屬單位分配預算資金時,年初預留223.69億元,佔財政部批復預算的13.65%。上述做法造成資金分配隨意性大,不符合部門預算改革的要求。
——此外,基本建設和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閒置問題比較普遍。抽查23個部門管理的43個基本建設和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截至2003年底,財政部累計撥款31.14億元,項目實施單位實際僅使用12.61億元,資金閒置達18.53億元,佔項目預算撥款的64.74%。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的要求,審計署還對國務院24個部門2003年度決算(草案)進行了審簽。從審計情況看,部門決算編報不真實、不規範的問題仍然存在,主要是少報收入和結余、虛列支出、漏匯少匯部分資金等,涉及金額40.54億元。
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