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輿論:應制訂“統一法”制止“台獨”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23日 10:30)
中新網消息:多家香港報紙昨天發表社論或社評,認為面對日益囂張的“台獨”威脅,制訂“國家統一法”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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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説,必須時刻警惕“台獨”分子蠢蠢欲動,必須採取一切手段和措施特別是通過法律途徑,對台獨分裂活動進行限制甚至打擊,必要時依法訴諸武力。在目前形勢下,制訂國家統一法已顯得特別必要和迫切,且是勢在必訂的事情。一旦制訂了國家統一法,通過法律的形式,向國人明示哪些行為違反統一法,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人物將受到統一法的制裁,在什麼情況下中央政府必須動用武裝力量制止分裂活動等等,一目了然,有法可依,萬不得已動武,也是師出有名。
該報稱,從歷史教訓和國家整體大局出發,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大業,確保國家的長治久安,我們不僅要制止“台獨”,而且還要制止“疆獨”、“藏獨”等各種分裂活動,將制止各種分裂活動的措施及內容以法律形式規定下來,將是最佳的選擇。
《文匯報》社評説,陳水扁的“五 二0”講話在語句溫和、用詞謹慎的表象之下,隱藏的要害就是回避一個中國原則,用隱蔽的手法推銷“一邊一國”的分裂主張。他侈談要建立“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但只要他不承認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仍然搞漸進“台獨”,臺海地區就不會有真正的和平,兩岸關係就難以穩定發展。堅決制止“台獨”分裂活動,維護臺海和平穩定,仍然是今後相當長時間內兩岸同胞和全球華僑華人的迫切任務。
《明報》説,北京制訂《統一法》,將對臺動武的前提清楚規定下來,假如能阻遏“台獨”分子冒險一博,不失為維護臺海和平的一棋子。正如美國政府一再以美國國會通過的《台灣關係法》作為軍事支援台灣的擋箭牌,中國日後也可以用《統一法》作為處理對臺關係的依據,假如臺海不幸發生戰事,國際社會也會看到中國只是按既定的法律和政策行事,不會感到意外。
責編: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