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取消刊登形象廣告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11日 19:00)
新華社北京5月11日電 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分別於5月10日和11日刊登公告,決定取消刊登形象廣告。這是新聞界落實中央領導同志要求,深入開展“三項學習教育”活動的一項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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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媒體以新聞形式刊登有償形象廣告,是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之一。形象廣告氾濫,損害新聞媒體的聲譽和公信力。有關負責同志指出,中央新聞單位作為新聞戰線的“國家隊”,在引導社會輿論、樹立新聞媒體良好形象方面負有特殊責任。三家中央黨報取消刊登形象廣告,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為全國新聞界做出了表率和示範。此舉必將推動全國新聞界“三項學習教育”活動的深入開展,促進新聞單位在加強自身建設、解決突出問題上取得新的成效,並進一步規範報紙廣告經營,樹立新聞媒體的良好形象,提高黨報的公信力。
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負責人一致表示,取消形象廣告後,黨報新聞工作者要進一步按照“三貼近”的要求,堅持正確輿論導向,集中精力辦好報紙,提高宣傳效果與新聞傳播效果,給讀者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糧。人民日報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結合實際,把“三項學習教育”活動引向深入,切實解決目前存在的問題,事關黨報聲譽,我們理應做出表率。作為黨中央機關報,我們決定取消形象廣告,不再設置形象展示專版專欄,並杜絕刊登一切變相的形象廣告,同時將進一步規範廣告經營工作,以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豐收。光明日報負責同志表示,取消形象廣告既是“三項學習教育”活動的重要成果,也是這一活動向深入發展的重要標誌,它有利於維護黨報形象,有利於提高黨報宣傳質量,有利於新聞隊伍的黨風廉政建設。我們歡迎廣大讀者和廣告監督管理機關予以監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繼續在本報刊登廣告。經濟日報負責同志表示,黨報是黨的喉舌,是廣大讀者的精神園地。辦報紙離不開廣告經營,但經營一定要規範,要按商業廣告的運行規則和傳播規律去辦事,要符合廣大讀者的要求。為配合清理形象廣告,經濟日報將從6月份起再次加大改版力度,進一步加強重大時政新聞和經濟新聞的報道,把報紙辦得更好,更受讀者歡迎。
據悉,在中央主要報紙取消形象廣告後,全國新聞戰線“三項學習教育”活動領導小組將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全國媒體深入開展清理不良廣告行動,加大對行業報和都市類報紙廣告的執法檢查力度,嚴肅處理違法違紀廣告行為,進一步規範廣告市場秩序。(記者周瑋)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