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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空連線]透視律師行賄現象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31日 10:22)


  CCTV.com消息(東方時空):打官司需要好律師,但是,在法律和金錢面前,律師這個職業卻面臨著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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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共有職業律師10.2萬多人,律師事務所1.1萬多家。律師作為專業的法律工作者,也是老百姓尋求合法權益過程中的重要角色。他們肩負著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的重大使命。

  在剛剛的結束的全國律師隊伍建設工作會議上,司法部把解決律師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高律師素質作為今年工作的重心。據調查,在從事訴訟過程中,律師與司法人員“拉關係”具有普遍性,請吃飯、送錢、送物,辦“關係案”,“金錢案”的現象呈上升趨勢。

  針對這些現象,三月底,司法部先後出臺了一系列規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行為的辦法和規定,律師和法官的關係成為規定的焦點,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聯合發佈了《關於規範法官和律師相互關係,維護司法公正的若干規定》,全文一共用了25個“不得”,13個“應當”來詳細規定律師和法官的行為,人們還讀到了這樣的條款:

  第三條:律師不得違反規定單方面會見法官。

  第七條:當事人委託的律師不得借法官或者近親屬婚喪喜慶事宜以贈禮品、金錢、有價證券等,不得向法官請客送禮、行賄或者指示誘導當事人送禮、行賄等。

  主持人:法律往往被人們認為是社會一個公正的底線,法律法律,這兩個字一般情況下是不可分的。但是我們注意到在法的後面加一個官字,就是法官。在律的後面加一個師字就是律師。法官和律師往往被認為是維護底線的人。但是在現實生活當中卻出現了一些律師行賄,法官受賄的情況。這樣的結果就危害到了司法的公正。法官為什麼受賄,律師為什麼行賄。接下來請來兩位嘉賓和大家一起探討。第一位是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研究中心的主任,博士生導師樊崇義教授。第二位是才亮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律師王才亮。歡迎您。王律師,首先想問您一個問題,這個問題也許您不方便回答,您作為律師想沒想過要跟法官搞好關係?

  王才亮:我講個實話,我希望跟所有的法官都有良好的工作關係。但是讓我給法官行賄我不幹,拉皮條,跟法官洗澡,洗頭、洗腳,那個我堅決不幹,我感覺到我的人格比我的收入更重要。

  主持人:王律師,如果説您受理接的一些案件,如果您接的案件少的話,如果勝訴率比較低的話,那麼你的收入肯定要少?

  王才亮:沒錯,是的。

  主持人:也就造成了很多律師為了勝訴,可能在某種程度上就會去找法官。

  王才亮:對,就要宣傳我跟法官有什麼關係,能夠包打贏。

  主持人:樊教授,您覺得現在在一些地方出現了律師向法官行賄這樣的情況,這個原因何在呢?

  樊崇義:我想這個原因是非常複雜的,當然從法官來講,或者從律師來講,個別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益的驅動,為了個人的私利,這是個別人確實有這樣情況的,也有不正的律師,也有不正的法官。現實生活已經告訴我們造成了這個現象。更重要的原因,我認為根據我國當前的民主與法制進程,現在當事人有很多誤解,在請律師的時候首先問你認識不認識法官,法官能不能請出來,你要認識法官,請出來,那我就請你,你要不認識我就不請你,老百姓説這樣一種社會風氣,打官司就是打關係,很多人説這是逼良為娼,逼著律師幹壞事。所以當前這種現象我認為是非常複雜的現象,不能光從律師方面找原因。

  主持人:王律師,您覺得律師行賄的原因何在呢?

  王才亮:我要糾正一下,律師行賄實際不是他行賄,他是代表當事人行賄,多數是這樣,也有律師從自己的口袋裏掏錢去行賄的,但多數來講,我們的律師用當事人的錢去行賄,拉皮條。根本的原因在於打官司枉法裁判,如果法官無論收錢不收錢都能依法判決,老百姓辛辛苦苦賺來的錢也不會送給法官,也不需要律師送禮;從另一個原因來講,就是我們的律師隊伍建設還存在著一個需要加強的問題,律師的素質需要提高的問題。

  主持人:我要是法官會問一下,如果所有的律師,所有的當事人都堅持正義的話,法官沒有理由,沒有辦法收受賄賂?

  王才亮:沒錯,現在的問題是法官有理由可以枉法裁判,如果他的執法沒有有效的監督,就可以以此牟利。有了這個前提,大家都來了。

  主持人:樊教授,實際上説到律師行賄的問題,我們可以看到這裡面有當事人,有律師,還有法官,您覺得在體制當中,從法官的角度來講,造成這種行賄受賄是不是也存在著一定的原因?

  樊崇義:從法官這個方面,因為現在的法官隊伍,我實事求是地講,我們這個隊伍現在是參差不齊的,隊伍的素質,用老百姓的話講叫素質,究竟這個法官是維護社會正義,維護公正的保衛法律工作者,還是一個為某些個人,某些集團,某些法人單位謀利益的?關鍵還是法官隊伍職業道德標準,這幾年在一些地方受到了破壞,老百姓也説了,你看一抓抓一窩,個別單位,個別地方確實有這樣的問題。所以法官不能説是沒有這方面的原因。

  主持人:樊教授,我們提到律師向法官行賄,法官受賄,實際上應該説在整個法官和律師當中是極少數的,但給老百姓的感覺可能是一條魚腥了一鍋湯。

  樊崇義:確實是這樣的。

  主持人:王律師,回到剛才談到的問題上來,您覺得目前出現的問題,或者這種情況,跟目前體制上是不是也有一定的關係?

  王才亮:我就講現在出現的律師與法官勾結在一起,受賄的問題、行賄的問題,本質上講是我們的法律制度有漏洞。 沒有法律的尊嚴,就沒有律師的尊嚴。但我還得補充一句話,沒有民主就沒有法制,我們現在對法官來講,它的裁判是如何進行監督,我們定了很多規章,包括最高人民法院跟司法部出臺的,司法部針對律師出臺的這些規定,我認為都是治標,要想治本只有推進政治民主。比如法官判案判錯了,我怎麼監督他。現在法院內部在改革,一方面要調動審判人員的積極性,要給審判長、合議庭很大的裁判權,怎麼監督它?現在僅僅依靠法院內部自己監督我認為是不完整的,需要一種社會的監督,一種民主的監督。現在各地出現了很多法官,很多問題,公開曝光,法院內部給他一個行政處分,他無所謂,罰他一點款,降一級工資,他明天就撈回來了,如果民主監督,報紙一登,一輩子他有壓力,群眾盯著他,他還敢嗎?

  主持人:樊教授,您覺得像目前出現的狀況,或者是出現的苗頭,會給整個司法界本身,會給社會公正性本身會帶來哪些傷害?

  樊崇義:目前行賄受賄,出現的一些情況,我想最根本的傷害是社會,使人民群眾感到對公正,對正義失去了信心,在信仰上出現了一些危機,大家都不敢去打官司,一打官司就得拿錢,這個損害是不可估量的。 另外我們國家的訴訟制度,法律的尊嚴,司法的權威都要受到破壞。所以當前這個問題我們不管是治標也好,治本也好,已經擺在我們面前,一定要引起高度的重視,這直接涉及到社會最後一道防線。

  王才亮:我倒是有一點不同感覺。現在我認為律師和法官之間的行賄受賄問題不是今天才有的,去年以來國家加大了反腐倡廉的力度,使這些問題暴露出來了。我的感覺如果我們處理得當,可以壞事辦好事,引起社會黨中央、中紀委、司法部各方面的重視。通過引起社會的重視,群眾都來關心這個問題,對加強法官和律師隊伍建設,我感覺到是有好處的。如果像有的地方出現了問題他不敢暴露,瞞著,捂著,就像人生了膿包,不把膿擠出來,病越來越嚴重,內部潰爛的更嚴重,現在暴露出來了,認真加以處理就可以起到殺雞給猴看的作用,嚴格講起到警戒作用,對將來的隊伍建設我感到是有好處的。

  主持人:把膿包的膿擠出來,在整個司法過程當中,具體的操作應該是什麼樣的?

  王才亮:還回到原來的問題上,就是現在建立一種比較完善的民主監督的機制,比如法院判案,不僅僅法院內部有一審、二審,審判監督程序監督,而且它的審判要公開,比如説要允許記者旁聽,允許群眾旁聽,大家知道你這個案子是這樣判的,不能亂判,他就有壓力了。

  主持人:從解決問題的方式,比如從當事人,從律師本人,從法官本身,從目前的法制體制上,怎樣採取措施和辦法,從而避免類似的事情再發生?樊教授談談您的看法?

  樊崇義:我看有這麼幾個方面,一個是立法上要有規範性、強制性的手段,要把執法部門的規定,將來通過國家的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包括國家的律師法有規定,包括對法官、檢察官的回避制度的規定,律師的職業規定,權力、義務規定,還有剛才王律師講的,監督機制、監督制約機制的規定,還有一個就是懲戒的規定,你違反了怎麼辦?懲戒的規定,要從立法上把這些空缺的制度逐步地建立起來。更重要的措施就是立了法以後如何去執行,關鍵還要把律師隊伍、檢察官隊伍、法官隊伍建設好。

  主持人:非常感謝二位接受我們的採訪。謝謝。

責編:陶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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