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數字精讀:高檢報告中2003年的主要數字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10日 18:13)
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 以下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10日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所做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關於2003年工作的主要數字與事實:
CCTV.com - ERROR
瀵逛笉璧鳳紝鍙兘鏄綉緇滃師鍥犳垨鏃犳欏甸潰錛岃紼嶅悗灝濊瘯銆 /h3>
——各級檢察機關全年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764776人,代表國家提起公訴819216人。
——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掛牌督辦了113件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全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走私販私、制售偽劣商品、金融詐騙、偷稅騙稅、侵犯知識産權等經濟犯罪嫌疑人19222人,提起公訴21440人。
——各級檢察機關全年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39562件43490人,代表國家提起公訴22761件26124人。通過辦案挽回直接經濟損失43億多元。
——各級檢察機關全年共立案偵查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犯罪大案18515件,其中涉案金額1000萬元以上的123件。立案偵查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2728人,其中地廳級幹部167人、省部級幹部4人。大案要案佔立案總數的53.7%,同比上升4.5個百分點。
——各級檢察機關在偵察監督中,對偵查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監督立案22575件;對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監督撤消案件2552件;對應當逮捕而未提請逮捕、應當起訴而未移送起訴的,決定追加逮捕9440人,追加起訴5220人;對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訴條件的,決定不批准逮捕58872人、不起訴27957人。
——各級檢察機關在刑事審判監督中,對確有錯誤的判決、裁定依法提出抗訴2906件。對偵查、審判活動中侵犯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等違法情況,提出書面糾正意見9518件次。
——各級檢察機關重點監督嚴重侵害社會公益的案件,因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導致裁判不公的案件,侵害農民工、下崗職工利益的案件,共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訴13120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3316件。
責編:白秀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