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廉政保證金”真能保廉嗎?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10日 15:00)
新聞背景:據3月6日《團結報》報道,全國政協委員萬鄂湘等在這次全國政協大會上提交了一份《關於建立在職幹部廉政保證金制度的建議》,主張借鑒國外反腐敗的成功經驗,通過設立廉政保證金,建立一種與在職幹部的經濟利益挂鉤、使其不願意違法違紀的機制。這個提案建議,按照職級不同設計不同的保證金總額,並使這個保證金足以抵制不良誘惑。如果在職期間沒有不廉潔行為,自退休之日起支付一半保證金,三年後若沒有發現任職期間有任何不廉潔行為,再支付另一半。如經查實有任何不廉潔行為,則取消享受廉政保證金資格。正式退休後,如果查出在職期間有過不廉潔行為,追回所付給的保證金。在實行廉政保證金制度的同時,取消各級幹部的公車待遇,而公車改革後節省的資金,可以用作廉政保證金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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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保證金”制度就是人們已經傳説很久了的“養廉制度”。應當説,這是一種符合經濟學及社會心理學原理的科學約束機制,貪圖蠅頭小利的代價將有可能是後半生的“人財兩空”,而只要廉潔守法,便足可令後半生衣食無憂。差距如此之大的“成本”對比,雖不可能百分之百地杜絕某些公務人員的腐敗,但確實有望阻止大多數的妄動。從一些國家和地區的經驗來看,這無疑是值得一試的制度,雖然人們也都知道晏子在春秋時期講過的“橘逾淮則為枳”的故事,這個好的制度移植過來能不能成活,這對有機會領到保證金的公務人員是一個考驗,對相關的領導機關也是一個考驗。
這一點可以確信,如果建立起廉政金制度,那麼肯定會讓有機會領取廉政金的人産生足夠的自律意識,於是,問題的關鍵將不在他們自己,最大的考驗將轉移到他律方面:有沒有一個有效的監察機關來保證這麼一大筆錢一定能養出個“廉”字來,會不會造成官員們一手拿著廉政金,一手繼續腐敗,而廉政金制度只是成為公務員加薪的變相手法?關鍵在於,必須有一個配套的疏密有致、天衣無縫的監察制度,否則,對這個提案中的“如果在職期間沒有不廉潔行為”,由誰來界定,由誰對制度的執行加以保證?如果公務員們還是老樣子,吃拿卡要是本性難移,工作作風是“濤聲依舊”,那麼,他們的舊船票怎麼搭上新制度的客船?
據筆者了解,像香港這樣實行了廉政金養廉制度的地方,就有一個非常高效的廉政公署。恰好,不久前就有一個相關的實例。2003年12月10日《南方都市報》報道,曾被譽為香港警隊“明日之星”、在警隊服務26年且屢獲高度讚揚的高級警司冼錦華,因接受3次免費性服務而被廉政公署成功檢控,被判3項罪名成立,入獄3年。雖然他是一名優秀卓越的人才,屢破奇案,服務警隊26年內,3度獲得指揮官嘉許,還于香港回歸前後兩次獲頒長期服務獎,但判刑後不但要喪失工作,特別是要損失373萬元退休金!所有加入警隊的人都知道一旦犯案,有關福利將被剝奪。報道説,冼的犯罪行為十分隱蔽,很難偵查,但廉政公署還是把他拿下了。正是因為有了香港廉政公署的有力監督,像冼錦華這樣的警官才沒有可能拿走那一大筆不該拿的“廉政金”。
顯然,如果我們不能建設好像香港廉政公署那樣高效廉潔的監察機構和監督隊伍,這個“廉政保證金”制度還是緩行為好。如果我們實行了“廉政保證金”制度,就要有這樣一個監察機關,為來自納稅人的“廉政保證金”負起責任,把監督的眼睛擦得更亮。(網友:蔡永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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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任今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