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國歌入憲“義勇軍進行曲”更嘹亮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09日 20:29)
根據憲法修正案草案,憲法中增加對國歌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此舉不僅賦予國歌以憲法的地位,還表達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心聲,將鼓舞全人民在新的時期譜唱出更豪邁的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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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代表委員所説,賦予國歌以憲法地位,將有利於維護國歌的權威性和穩定性,增強全國各族人民的國家認同感和榮譽感。
由田漢作詞、聶耳作曲的《義勇軍進行曲》誕生於1935年。當時,日本軍國主義正發動侵華戰爭,整個中華民族正處於生死存亡的緊要關頭。一批又一批中華優秀兒女,走向戰場,拋頭顱,灑熱血,抵抗侵略,挽救國家、民族于危難之際。而《義勇軍進行曲》正是中華民族處於危難時刻,全體中華兒女從心底喊出的時代最強音,也吹響了反對侵略,保家衛國,救民族國家于水火的衝鋒號角。戰爭年代鮮血與戰火的錘煉,以及近70年的風雨洗禮,這首歌已深深地融入了中華兒女的血脈和心靈深處。可以説無論是戰爭年代還是和平建設時期,《義勇軍進行曲》都給我們帶來奮發向上的力量,起到了增強民族凝聚力和振奮民族精神的獨特作用。
但現實生活中,國歌卻不時遭遇尷尬。主要表現在國歌的規範使用以及對國歌尊重和普及上。比如,媒體曾報道的一物業小區,用國歌作為背景音樂不停地播放,不管是清晨還是落日的黃昏,引發爭議;還有,在場面混亂的場所也播放國歌,不倫不類,極不嚴肅。同時,國歌的製作、銷售以及版權保護等方面,也處於比較混亂狀態。而侵權或有損國歌尊嚴的現象也時有發生,比如:一些人將國歌的歌詞亂改一通後,在一些私人或小集體場合演唱;據説甚至還有一些青年以搖滾樂風格來演繹國歌等。凡此種種,都是對國歌不尊重的表現,有損國歌在國人心目中的神聖地位。
有識之士不斷在呼籲制定國歌法等相關法律,以維護國歌的嚴肅性。如今,國歌入憲正好為國歌法的制定以及相關法律和規範的出臺奠定了基礎。
我相信:國歌進入憲法,《義勇軍進行曲》將更雄壯、更豪邁和更嘹亮,成為中華兒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全面復興的衝鋒號角。(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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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