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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稿耕地:賣地風何以如此猖狂
——代表委員抨擊“殺雞取卵”式發展不可取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07日 11:10)

  警惕耕地“營養不良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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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房地産商的積極保護耕地觀

  但存方寸地 留與子孫耕

  圈地熱將可能使江南水鄉失色

  新華社北京3月7日電 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要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産能力,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隨著城市建設的不斷發展,土地的資産效應日益顯現。在巨大利益的誘惑面前,一些地方政府在“經營城市”的口號下,興起了“賣地風”,用地量到了驚人的地步。一些地方在房地産熱、開發區熱中佔用相當數量的沃土,卻大多用劣地來補償。

  出席兩會的代表委員指出,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是科學發展觀的體現,為一時之政績搞“殺雞取卵”得不償失。

  經營城市成了經營土地

  全國人大代表姜德明説,類似“保護耕地”的標語、口號在農村隨處可見,但這項國策為什麼在貫徹執行和實際操作中落空?主要是現行的土地收益分配辦法,往往導致所佔耕地越多、地方收益越大的短期行為。在“經營城市”的口號聲中,一些地方政府不管現實需求,也不顧城市規劃,今天建個小城鎮,明天搞個開發區;不在舊城改造、節地挖潛上下功夫,而是跑到城鄉結合部徵用農地,轉手“賣”個好價錢。低價徵地,高價出讓,已成為不少地方創造政績、改善部門福利的捷徑。

  他認為,大規模賣地,短期內好像促進了經濟發展;長遠看,這種臨時補血性的財政收入增長,對地方經濟很難有積極的拉動作用,有些開發甚至會給地方經濟帶來“後遺症”,危害百姓。

  有佔必徵 “公共利益”無限擴大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徵地是政府行為,“國家為了公共利益可以徵地”。然而,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以地生財”,幾乎一切徵地項目都“搭乘”公共利益,隨意“出讓、批租”國有土地。

  全國人大代表劉立仁説,毋庸諱言,經濟發展要徵用土地,但這並不等於多佔、濫用耕地。從全國來看,建設用地與保護耕地這一對矛盾中的主要問題,不是建設用地不夠,而是徵地過濫、用地過多、農民利益受到廣泛侵害。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説,正因為土地的用途不同導致了價格不同,所以一些政府熱衷於“圈地”。結果是肥了一批人,也毀了一批人。公共利益不明,土地的所有權和經營權不清,隨意圈佔耕地的現象就很難制止,農民的利益也將繼續被剝奪。

  土地過度“透支”有隱患

  全國人大代表楊聖明説,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地價(出讓金)是若干年土地使用期的地租之和,也就是預支未來的利潤。主要靠這個錢來搞城市建設,很大程度上是“寅吃卯糧”,最終影響發展後勁。

  據了解,我國目前沿海14個省市的實際佔用耕地都突破了規劃指標,其中有的城市2010年的建設用地指標在2001年已基本用完,這無疑給城市規劃和發展增加了難度。

  部分政協委員認為,經營城市並非僅僅經營土地,土地過度的“透支”,會加快這個産業的衰退。要知道,我們保護的不只是耕地本身,同時也是對我國經濟和社會快速發展勢頭的保護,更是對子孫後代的保護。

  代表委員呼籲,切實保護耕地,確保十幾億人的吃飯問題,這既取決於有效控制耕地的佔用,加大補充耕地的力度,又必須對現有耕地加以改造,不斷提高耕地質量。這始終是個戰略問題,永遠忽視和放鬆不得。(記者陳芳)

責編:劉雅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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