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法規首次明確紀委是黨內監督專門機關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20日 17:44)
新華社北京2月20日電(記者孫承斌、張景勇)《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明確規定: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專家指出,這是第一次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是一個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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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條例規定,中央紀委在中央委員會領導下,地方和基層紀委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領導下,在黨內監督方面應當履行的職責是:協助同級黨委組織協調黨內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對黨內監督工作的督促檢查;對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向同級黨委和上一級紀委報告黨內監督工作情況,提出建議,依照權限組織起草、制定有關規定和制度,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受理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行為的檢舉和黨員的控告、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條例還規定了地方和部門紀委、黨組紀檢組可以直接向上級紀委報告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發生的重大問題。
紀委委員在黨內監督方面的責任是:對所在委員會及其派駐機構、派出的巡視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對所在委員會常委、委員和派駐機構、派出的巡視機構的負責人進行監督;黨的地方各級紀委委員和基層紀委委員,對前列監督範圍內的紀檢機關(機構)和黨員領導幹部的問題和意見,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紀委常委會、同級黨委提出或反映,對所在委員會委員、常委的意見還可以向上一級黨委和紀委反映;中央紀委委員對中央紀委常委的意見,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紀委常委會或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反映。
條例強調,對委員署真實姓名反映的問題、意見和建議,有關部門、機構或人員應當及時轉達,不得扣壓;有關黨組織應當及時研究、處理並以適當方式答覆。
責編:周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