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崗位和高層次人才將加大“激勵”力度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06日 15:55)
新華社北京1月6日電 分配激勵機制是人才隊伍建設和人才激勵機制的重要內容。人才工作決定指出,要“以鼓勵勞動和創造為根本目的,加大對人才的有效激勵和保障”,為完善分配激勵機制提出了總的方向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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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競爭的背後,實際上是體制和制度的競爭。完善分配激勵機制,對於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以及實施人才強國戰略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權威專家指出,完善分配激勵機制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是堅持平衡比較和動態增長,逐步提高工資收入水平。逐步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人才價值規律的工資收入水平決定機制。
二是形成合理的工資收入分配關係。兼顧效率與公平,妥善處理好地區間、行業間、各類人員間的工資關係,特別注意保障困難群體的工資收入水平。
三是完善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逐步建立綜合體現工作職責、能力、業績等因素,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公務員工資制度。逐步建立符合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特點、以崗位績效工資為主體、形式多樣、自主靈活的工資收入分配製度。
四是不斷加大對特殊崗位和高層次人才的激勵力度。
在高層次人才和特殊人才的工資收入分配中逐步引入市場機制。對重點項目的基礎研究人才、高科技人才和尖端技術研究等特殊人才,要實行待遇優惠政策。對到艱苦邊遠地區和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在工資政策上給予適當的傾斜。
五是完善獎勵、社會保障和福利制度,實現多種激勵相結合。(孫承斌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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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