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萬多不具執法主體資格的公安人員“下崗”
央視國際 (2003年12月14日 16:49)
CCTV.com消息(16:00新聞):今年8月以來,公安部在全國公安機關對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人員進行清理整頓,截至11月底,各地已將33761名此類人員調離執法崗位。
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人員主要是指公安機關中的具有職工身份人員、臨時協勤人員等。在這次清理整頓中,全國公安機關還清退、解聘了10940名素質較低、不適合公安工作的有關人員,收繳違規發放或自行購置的警服、警銜和警用標誌11378件。據了解,為防止問題反彈,從2004年起,公安部將組織督察組赴各地明察暗訪,如發現仍有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人員從事執法工作或擅自穿著警服、佩帶使用警用標誌的,一經查實,除嚴肅處理當事人外,將視情況追究其所在單位直接領導和主要領導的責任。
責編: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