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新聞單位發“弘揚職業精神”自律公約
央視國際 (2003年11月05日 19:10)
新華社北京11月5日電 為深入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中宣部等部門關於開展三項學習教育活動通知的要求,人民日報、新華社、求是雜誌、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聯合製定“弘揚職業精神、恪守職業道德、維護隊伍形象”自律公約:
一、堅持新聞工作黨性原則,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堅決擁護四項基本原則和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宣傳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的決策部署,把黨和政府的聲音送入千家萬戶。心裏永遠裝著群眾,體察民意民情,反映人民心聲。堅持黨對新聞工作的領導,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宣傳科學理論,傳播先進文化,塑造美好心靈,弘揚社會正氣,倡導科學精神。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為全黨全國工作大局服務。
二、堅持實事求是基本準則,做到新聞報道真實公正。堅持社會效益第一的原則,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從黨和國家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把握和反映社會生活的本質和主流,真實、準確地報道新聞事實,對社會負責,對人民負責。把新聞的真實、客觀、公正同準確、鮮明、生動統一起來,堅持真理,修正錯誤,提高引導水平,注重社會效果。
三、弘揚職業精神,恪守職業道德,維護新聞工作崇高聲譽和新聞工作者良好形象。敬業奉獻,守土有責,維護新聞事業的崇高聲譽,反對一切褻瀆新聞事業的行為;實事求是,出以公心,樹立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反對弄虛作假、不負責任;清正廉潔,艱苦奮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反對見利忘義、有償新聞;團結協作,友愛互助,同行間相互尊重,相互學習,反對狹隘偏見、惡性競爭;嚴守法紀,嚴格紀律,遵守黨的組織原則和工作要求,反對濫用職權、違規違紀。
四、堅決防止和糾正不正之風,切實加強行業自律。不刊播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報道和有害人們身心健康的報道。不刊播各種錯誤言論和有害信息。不編發虛假新聞和未經核實的新聞,不徇私隱匿應報道的新聞事實。不蓄意炒作渲染誘發情緒、激化矛盾、影響工作的事件。不利用新聞報道發泄私憤,堅決抵制低級庸俗之風。不刊播不健康、不文明、誤導受眾的廣告。不利用採訪報道之便,以任何名義和形式謀取私利,對以批評報道為名進行敲詐勒索要嚴肅處理。不採取不道德的手段進行採訪報道,不抄襲、剽竊他人勞動成果。不在新聞報道和涉外交往中洩露國家機密、損害國家尊嚴和中國新聞工作者的形象。
五、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中央主要新聞媒體要走在前面,&&自律,按照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要求,切實加強隊伍建設。接受社會監督,歡迎群眾舉報。對群眾舉報的違規違紀問題,將嚴肅認真地進行查處,並向舉報人反饋查處結果,以實際行動取信於民。人民日報舉報電話:010-65368096;新華社舉報電話:010-63074267;求是雜誌舉報電話:010-64037127;光明日報舉報電話:010-63171563;經濟日報舉報電話:010-63539412;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舉報電話:010-68051878;中央電視臺舉報電話:010-68506639。
2003年11月5日
責編: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