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基金會:將向濫用航天標誌做廣告索賠
央視國際 (2003年11月01日 20:17)
北京晚報消息:中國航天基金會有關負責人昨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針對眼下一些公司違規搭載航天順風車,進行虛假廣告宣傳的違規行為,他們將保留起訴的權利,對情節嚴重的,他們將依法進行索賠。
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自我國首次載人航天飛行成功後,國內一些企業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違規發佈廣告,聲稱自己的産品是航天員專用産品。中國航天基金會希望通過《北京晚報》等權威媒體發表聲明,強調未經批准的企業一律不得使用航天標誌。
記者了解到,中國航天基金會是民政部登記註冊的服務於中國航天事業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組織。它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授權,是我國航天領域對外募捐、接受捐贈的合法組織,凡要求以載人航天工程名義進行命名、冠名的捐贈,由中國航天基金會統一歸口管理。截至目前,中國航天基金會只和5家公司簽訂了授權使用以航天工程名義的産品冠名協議。
中國航天基金會表示,除此上述5家企業之外的其他一切廣告都是違規發佈的。 (記者/王軍華)
責編:周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