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設立民辦"民工學校"條件將酌情放寬
央視國際 (2003年09月30日 17:16)
新華網北京9月30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的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提出,加強對以接收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為主的社會力量所辦學校的扶持和管理。設立這類學校條件可酌情放寬,但師資、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要求不得降低。
這一意見提出,以接收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為主的社會力量所辦學校將納入民辦教育管理範疇,並儘快制定審批辦法和設置標準。對已有的這類學校要進行清理登記,符合標準的要及時予以審批;達不到標準和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到期仍達不到標準和要求的要予以取消,並妥善安排好在校學生的就學。
意見提出,要加強對這類學校的督導工作,規範其辦學行為,促進其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的提高。地方各級政府特別是教育行政部門要在辦學場地、辦學經費、師資培訓、教育教學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指導。對辦學成績顯著的要予以表彰。
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