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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頭惡意剋扣工資 山東民工“自焚”討薪

央視國際 (2003年01月08日 10:01)

  新華網消息:四川南部縣伏虎鎮的民工徐天龍為給工友討要欠薪,在濟南市高新開發區科技文化廣場工地上被包工頭指使手下人毆打,氣憤的徐天龍買來汽油澆到自己身上,抱住包工頭欲同歸於盡,造成自身嚴重燒傷。

  1月3日中午,記者趕到濟南市中心醫院,看到被燒得“面目全非”的民工徐天龍正躺在病床上打吊針。據醫院燒傷科醫護人員介紹,徐天龍燒傷面積達12%,面部及雙手燒傷度已達到3級,估計會落下終身殘疾。記者採訪了徐天龍及他的部分工友。因嚴重燒傷,徐的聲音很微弱,他的工友在一旁充當“翻譯”——

  1月2日下午1點左右,徐天龍代表15名民工找“清包老闆”李元海,要求補發過節費和拖欠的1萬多元工資,對方不接電話。無奈之下,徐對工人們説:“要想讓包工頭出來,必須停工!”施工企業蘇中公司八處的孫經理匆忙趕到工地,要求復工。徐説:“想復工要先給錢!”孫經理指使手下人圍打徐,其中一人拿起鐵扳手砸擊徐的眉骨。下午2點多鐘,徐氣憤不已,跑到附近的加油站買來7元錢的汽油,澆到自己身上,抱住孫經理,點火自焚欲同歸於盡。孫經理將徐推倒,掙脫跑掉。工友們急忙用水、衣服將徐身上的火撲滅,送往醫院搶救。

  據民工張永健介紹,徐被送到濟南市中心醫院後,醫生要求先交2萬元押金。無奈,民工們提出先用一些物品抵押,其中兩位工友還提出向醫院賣血,但都被院方拒絕。後經多方交涉,施工企業才派人分幾次送到醫院1萬元,但醫生説根本不夠。包工頭曾表示到醫院看病人,但幾天過去了,仍不見人來,工友們嘆息不止。

  在病床旁邊,記者問徐天龍:“為什麼要選擇自焚?”他回答説:“我想不通,咱農民工幹得是最累的活,掙的是血汗錢,身後一家人眼巴巴盼著這點工錢過年,可包工頭不但不給錢,還打人,心太黑了。實在沒辦法,才想到與包工頭同歸於盡!”

  記者欲採訪包工頭和項目經理,但一直聯絡不上。據悉,為保護建築工人的合法權益,濟南市建築管理局曾專門出臺措施,要求各施工企業要設專人負責接待投訴、上訪人員,不得推諉扯皮。凡因工程墊資、違法分包、轉包挂靠和私招亂雇隊伍引起的拖欠工人工資而造成不良影響的企業,將給予處罰。但民工們反映,由於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這些“規定”和“措施”雖好,卻很難落實,民工們遇到問題還是感覺“有苦無處訴”。(蘇萬明宋振遠)

  

別拿討薪民工當“皮球”踢

  近日,濟南發生民工討薪“自焚事件”,再次吸引人們關注拖欠民工工資問題。一段時間以來,為了討回浸透了汗水的工錢,不時傳來民工下跪,甚至爬上吊塔、高樓之類的事件。據了解,民工在採取極端行動之前,無一例外都多次與包工頭交涉,希望通過正常渠道討回工錢,但他們等到的大都“除了失望還是失望”!

  1月2日下午1點左右,在濟南打工的四川籍民工徐天龍,為替民工討要拖欠的工錢,被包工頭指使手下人毆打,氣憤之極欲點火自焚,與包工頭同歸於盡,造成自身嚴重燒傷,被送往濟南市中心醫院急救。

  記者到醫院採訪,問已被汽油燒得“面目全非”的徐天龍:現在國家已經有相關規定制止惡意剋扣民工工資的行為,你為什麼不尋求法律渠道解決問題,而選擇“自焚”?沒想到,徐天龍的情緒一下變得激動起來。

  他説:“走到這一步,都是包工頭逼的。工友們眼巴巴等著發錢回家過年,可包工頭不但不給錢,還出手打人,要是你,這口氣能咽得下嗎?”説起討工錢的經歷,他説:“之所以不想再找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是因為我們知道找也沒用,一點用處都沒有!”他向記者講述了與工友岳友賢一起討工錢的遭遇——

  去年4月到10月底,他們40多名民工在山東聊城市一個市場建設項目中打工,現在工程已結束2個多月,民工們一直在催要工錢,但包工頭只給了少部分工錢,仍拖欠11萬元。40多個民工來自全國五六個省,有一半回家了,一半還在山東等著要錢。為討個説法,徐天龍和岳友賢先後到了信訪、城管、鎮和司法部門,可接待他們的人要麼説“不管這種事”,要麼勸他們別打官司,因為即使贏了也是“贏理不贏錢”。

  “沒用,找部門沒有用”,是記者採訪過程中民工説得最多的一句話。由盼望到失望再到絕望,民工們剩下的只有聲聲嘆息。

  連日來,在不同地方和單位打工的農民工紛紛到醫院看望徐天龍。病房成了民工們聲討“惡意剋扣工錢”問題的場所。民工儲愛彬的話説出了大家的心聲。他説:“像我們這樣的農民工在城市中沒有地位,可大家憑心想想,城市大大小小的建築工程,甚至是市民居住的樓房,哪一樣不是咱民工幹出來的?我們要求不高,只求拿到自己用血汗換得的那份工錢,盼著過年回家,可總有人把農民工踢來踢去,不當菜捏!”

  廣大民工和一些建築管理部門的人士説,儘管從中央到地方,一直都在三令五申嚴查剋扣民工工資行為。然而,由於現行法規缺少強制手段,加之建管部門與建築施工企業存在利益關係,使一些包工頭有恃無恐。因此,探討一種配套有效的監管機制十分迫切。例如,可否強制地方政府成立免費調解處理農民工和企業勞動糾紛的維權機構?可否對欠薪企業負責人和包工頭施以包括判刑在內的重罰?可否建立政府欠薪保障基金,先行墊付?專家們呼籲國家有關部門儘快出臺具體政策,依法嚴厲查處惡意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等違法行為,切實保障民工群體的合法權益。(宋振遠 蘇萬明)

責編:楊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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