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培炎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定義
央視國際 (2002年11月11日 15:35)
央視國際消息:“用大體二十年的時間,使我國國內生産總值比2000年翻兩番,人均超過3000美元,相當於當時中等收入國家的平均水平。”國家計委主任曾培炎在10日下午舉行的十六大第一次記者招待會上全面闡釋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標準。
曾培炎説,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到2000年實現了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這是中國歷史上了不起的事。但是,我們現在達到的小康還只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發展很不平衡的小康。
所謂低水平,就是雖然我國經濟總量已經達到一定規模,但人均水平還比較低。
所謂不全面,就是目前的小康基本上還處於生存性消費的滿足,而發展性消費還沒有得到有效滿足,社會保障還不健全,環境質量還有待提高。
所謂發展很不平衡,是指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發展水平差距不小。
十六大報告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就是要針對這些問題,建設一個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更全面的、發展比較均衡的小康社會。
所謂更高水平,就是用大體二十年的時間,使我國國內生産總值比2000年翻兩番,人均超過3000美元,相當於當時中等收入國家的平均水平。基本實現工業化,建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更具活力、更加開放的經濟體系。
所謂更全面,就是經濟、政治、文化全面發展的小康。社會主義民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法制更加完備,社會秩序良好。人民安居樂業,接受良好教育,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生態環境得到改善,人與自然更加和諧。整個社會走上生産發展、生活富足、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所謂發展比較均衡,就是使城鄉差別、地區差別擴大的趨勢逐步扭轉,城鎮人口比重超過50%,社會保障體系比較健全,家庭財産普遍增加,廣大人民過上更加富足的生活。
責編:周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