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消息 藥品價格常年虛高不下,國家規定降價的藥品某些醫院不按規定執行或變相提價,從9月1日起,江西省開始對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開展專項檢查,以上現象將是這次檢查的重點。
這次檢查由江西省計委糾風辦、衛生廳共同組織,檢查範圍是所有轄區內所有從事藥品生産、批發、零售及進出口的企業(含“三資企業”) ,醫療單位(含對外有償服務的解放軍、武警等醫院),藥品招標代理和其他經辦機構等收費單位以及審批價格和收費的相關部門。檢查時限為2001年6月1日以來發生的價格行為。對重大價格違法行為查處還將追溯到上一年度。
下列行為將是本次檢查的重點:屬於政府定價的中標藥品沒有經過價格主管部門審批價格;藥品招標採購單位和其他經辦機構不按規定項目和標準收費,自立項目、自定標準或者提高標準,強制、變相收取費用;政府定價藥品不按規定執行,採取將非GMP藥品按GMP藥品銷售等形式變相漲價,藥品銷售不按明碼標價規定執行等。 (王劍華、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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