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9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通過了水法。國家主席江澤民簽署第74號主席令,公佈了這部法律。新華社今天受權全文播發了水法。
水法全文約1萬字,共有8章、82條,分為總則,水資源規劃,水資源開發利用,水資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護,水資源配置和節約使用,水事糾紛處理與執法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這部法律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水法規定,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發揮水資源的多種功能,協調好生活、生産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
水法規定,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水資源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管理的水庫中的水,歸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
水法對於合理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防治水害,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具有重要意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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