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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社會誠信的毒瘤--述評黑龍江一起制售假證件團夥的覆滅  
05月05日 15:46

    “300元辦一張假身份證,兩個小時提貨;1000元買一張假大學本科畢業文憑附帶檔案材料,5小時到手。”哈爾濱市有關部門近日發現,制售假證已形成專業化“生産線”,反偵查手段先進、危害嚴重。

    購買假證者為何無人追究?

    此次搗毀的假證“加工廠”裏,電腦、掃描儀、彩色打印機等高科技設備一應俱全,電腦的光盤中存儲著各種假證樣式,只需輸入密碼,輕輕一敲鍵盤,幾乎要啥有啥。

    執法人員當場收繳了1000余份假證成品,品種之多、涉及範圍之廣、偽造水平之高,令人咋舌!記者看到,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記者證、軍官證、駕駛證、結婚證、殘疾人證、營業執照、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大學六級英語考試證書、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資格證書、律師執業資格證書、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包羅萬象,應有盡有。團夥老闆説,凡是國家規定的合法證件都能假冒。

    據哈爾濱市公安局治安處一級警司李春雨分析,購買假證者的動機五花八門:求職、陞官、晉陞職稱、偷逃稅款、甚至詐騙。

    “我們單位有人靠假文憑晉陞了職稱,上上下下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心照不宣,沒人細追究。我也想辦一個假本科證,這便宜不撿白不撿。”一位即將面臨晉陞中級職稱的醫生對記者説。

    黑龍江省訥河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的胡家宏給假證販子親筆寫的“制證要求”十分生動:“請辦理大學專科畢業證。畢業時間:1997年以前;學習形式:函授;專業:法律、財會或經濟管理;院校:佳木斯大學。”胡家宏向警方交待,他買假文憑是為了應急。

    作為一名中專畢業生,胡某不費吹灰之力搖身一變成了大專畢業生,這種人才“速成法”正顯示出越來越大的誘惑力。據考證,大貪官胡長清是現今發現的級別最高的購買假文憑者。

    制售假證形成了地下組織?

    據一名姓彭的團夥成員交代,他所在的這個“東南亞證件(集團)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是黑龍江省最大的制售假證中心樞紐,其組織體系為金字塔型,分3個層次。上層為老闆,一般是一個人獨來獨往,他擁有一套完整的生産設備,負責偽造假證和最終收錢,有的老闆怕暴露身份,通常再雇一個人送證和接錢,從不直接接觸下面的人;中層負責取證和接錢;下層人數眾多,分兩大類,一類人專門在街道上貼畫留有自己傳呼號的假證廣告,誰接的傳呼越多,老闆給予獎勵越多,另一類人負責從客戶手中接制證所需的照片和錢。

    他還交代説,在湖南省雙峰縣老家有很多人專業從事此種行當,足跡遍佈全國95%以上的大中城市。每個團夥的成員以親戚或老鄉為主,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全部單線聯絡,一旦發現風吹草動,即掐斷線頭金蟬脫殼;平時成員之間聯絡業務用家鄉話,被警察逮到時,要按老闆指示在電話裏用普通話給出信號;下層多為12歲至14歲的青少年或孕婦、哺乳期婦女、傳染病患者,老闆利用國家法律對這些人的特殊政策來逃避處罰。

    哈爾濱市香坊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王玉斌介紹説,他們與哈爾濱市公安局治安處聯合行動,對這一團夥進行連續7晝夜的秘密偵查時吃驚地發現,購買假證者的照片最終到達製作假證的老闆手中,至少要經過7名團夥成員的“接力”傳送。這些人行蹤詭秘且分外警覺,執法人員常常被反過來盯梢。經過鬥智鬥勇,執法人員兵分五路一舉搗毀了這個團夥的5個藏身窩點,並將32名團夥成員一網打盡。

    黑龍江省社科院社會與科技發展研究所所長董鴻揚等學者認為,假證氾濫是當前社會誠信缺失的明顯表現,如果任假證肆無忌憚地通行,社會上就可能出現“假醫生做手術”、“假司機開汽車”、“假軍官詐騙”等一系列怪現象,貽害無窮。

    打擊制售假證力度如何加大?

    據了解,為破獲這個制售假證的團夥,公安機關出動了40多名執法人員,買假證、手機卡“釣魚”花費了2萬多元錢。今年以來,公安機關花費了大量人力、物力開展了打擊假證戰役,但街道上的假證廣告沒少反多。一邊是執法人員疲於應付,一邊是制售假證者層出不窮。

    哈爾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復議處處長單夫營認為,制售假證屢禁不絕的主要原因在於:

    一是假證有市場。有關資料顯示,目前我國高校培養出來的學生與實際持有文憑者相差約60萬人。這一數字形象地説明,我國在機構改革、用人制度方面存在缺陷,文憑成了能力的象徵,憑藉假文憑可以陞官、求職、晉職,這就使個別善於投機取巧者鑽了空子。

    二是受暴利驅動。制一張假文憑,收費600元至1000元;做一張假身份證,收費200至300元。記者在公安機關繳獲的記錄本上看到,僅9天時間,待做和已做好還未發出的各類假證有490件之多。按每件假證平均獲利500元計算,這個團夥9天收入達24.5萬元。而每件假證成本不過幾元錢,團夥成員將多收的錢美其名曰“風險費”。

    三是執法不嚴。有關司法解釋闡明,對偽造高等院校印章製作學歷、學位證明的行為依照《刑法》以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定罪處罰;對明知是偽造高等院校印章製作的學歷、學位證明而販賣的,也以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的共犯論處。而在實際操作中,對買假者僅僅停留在道德譴責上,無疑縱容了買假行為的蔓延。

    黑龍江省社科院社會與科技發展研究所所長董鴻揚強調説,首先要從法治入手,建立健全相應的法律法規,加大對買賣雙方的處罰力度,增加他們的違法成本,這個畸形市場自然會萎縮;其次,有關部門應該利用高科技手段,儘快製作出全國聯網的電子文憑、電子駕駛證、電子營業執照等等,以方便網上查詢,並成立專門的證件認證仲介機構,加強認證工作,避免人為因素干擾,使假證無處遁形;此外,要加強社會道德教育,喚醒人們的誠信意識,杜絕買假和造假行為。



責編:王京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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