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和社會各界的關懷支持下,我國的認證認可工作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為國家的産品質量安全、環境保護、企業管理、生産力水平的提高和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認證認可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對認證機構及認證培訓、諮詢機構的監督管理,從源頭上管理好認證市場,國家認監委與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外經貿部於今年4月聯合發佈了《認證機構及認證培訓、諮詢機構審批登記與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要求,已經依法設立的認證機構及認證培訓、諮詢機構必須按《辦法》規定的要求辦理重新審批和登記手續。並規定:任何機構未經國家認監委批准並依法辦理登記註冊,一律不得從事與認證相關的經營性活動。
為了保證《辦法》的順利實施,國家認監委以及各省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從5月份以來,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辦法》的要求,組織專門人員投入重新登記的審查確認工作。已經依法設立的認證機構及認證培訓、諮詢機構,按照重新審批登記的要求,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外經貿部、國家環保總局等部門對重新審批登記工作也給予了大力的支持,保證了重新審批確認和登記工作的順利進行。
目前,對國內已經依法設立的認證機構及認證培訓、諮詢機構重新審批登記的工作已經告一段落。截止到9月1日,獲得國家認監委重新確認批准的認證機構92家,臺港澳及外國認證機構和認證培訓、諮詢機構常駐代表機構10家。為方便社會各界隨時了解獲准開展認證及認證培訓、諮詢活動的機構情況,國家認監委已經在“中國認證認可”網站(www.cnca.gov.cn)上公佈並將隨時更新獲得批准的全部認證機構及認證培訓、諮詢機構的名單及相關信息,歡迎大家登陸查閱。
這次重新審批登記工作,是國家認監委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認證認可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清理整頓我國認證市場的一項重要舉措,是完善我國認證仲介機構的監管體系,建立我國認證市場的長效監管機制的一項根本性措施,對於規範認證及相關機構的管理、維護認證市場的良好秩序,促進國家質量整體水平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認證機構及認證培訓、諮詢機構重新審批登記工作結束後,國家認監委將繼續與有關部門密切合作,在認證機構自查的基礎上,組織對認證市場開展進一步清查和深入規範。對未經批准和登記仍繼續從事認證、認證培訓或認證諮詢活動的機構,將依法予以查處;對依法批准和登記的認證仲介機構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將進行嚴肅的處理。國家認監委希望社會各界繼續關注和支持認證市場的整頓和規範工作,歡迎社會各界共同對認證認可工作實施監督。我們堅信:隨著我國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監管力度的進一步加強,我國的認證認可事業一定會得到健康的發展,為我國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發揮出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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