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同盟會。中國第一個全國性的資産階級革命政黨。1900年後孫中山在日本留學生中加強了革命活動,注意完善興中會時提出的革命政綱,積極籌建新的政黨。1905年7月孫自歐洲經南洋抵日本與黃興等商議組黨事,並於30日在東京赤坂區檜町三番黑龍會所召集成立同盟會的預備會議,與會者有原興中會、華興會、光復會、科學補習所、軍國民教育會等團體的成員及全國十多省的留日誌士70多人。孫在會上演説革命的理由、革命形勢及革命方法,對革命宗旨作了必要的説明與解釋。會議確定會名、入會誓詞及入會手續,推出會章起草人員。經黃興提議,與會諸人首批署立盟書,當場宣誓入會。8月13日孫出席東京留學生和華僑舉行的歡迎會,發表激勵同志勇於參加共和革命的演説,為同盟會的正式成立作了一次大動員。8月20日同盟會員100多人假赤坂區靈南坂日本人阪本金彌宅召開正式成立大會。會議通過了《中國同盟會總章》,確定以孫提出的“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十六字為本會政綱,推舉孫中山為同盟會總理,決定同盟會本部設東京,本部機構根據西方“三權分立”原則,在總理之下設立執行、評議、司法三部,並選出各部職員。執行部歸總理直轄,為主要機構,首任執行部庶務幹事是黃興,後數易其人。執行部下設庶務、內務、外務、書記、會計、調查六科,由總理指派各科職員,分配工作。各科主要職員有張繼、劉揆一、宋教仁、馬君武、廖仲愷、胡漢民等;評議部長為汪精衛,評議員有田桐、朱執信、董修武、秋瑾等20多人;司法部判事長為鄧家彥。同盟會本部規劃在國內外設立九大支部,在各省區市建立支分會,併為此先後推定各省區市的主盟人。同盟會成立後在孫總理領導下,努力開展各項活動和鬥爭,擔負起了領導中國民主革命的重任:同盟會本部分派的會員先後在國內二十一省市建立了支分會近70處,海外南洋及歐美各地陸續建立同盟會支部、分會七八十個,革命派力量因而日益壯大;1905年11月同盟會本部在東京創刊《民報》,孫在其發刊詞中將十六字綱領概括為民族、民權、民生三大主義。該報成為與保皇派喉舌《新民叢報》論戰的主要陣地,隨後海外各地同盟會報刊也開展對保皇派的批判,從而促進了民主革命思想的傳播。1906-1911年孫和同盟會本部積極聯絡會黨、新軍等,先後發動了萍瀏醴、黃岡、七女湖、防城、鎮南關、欽廉上思、河口、廣州新軍、廣州“三 二九”等反清起義,動搖了清廷統治基礎。迨武昌起義爆發,全國紛紛響應,終於推翻清王朝。在辛亥革命進程中,由於會員章炳麟、陶成章等於1907、1909年兩此發動“倒孫”風潮等原因,同盟會隨後陷於組織上局部分裂和渙散狀態,以致在辛亥革命高潮中無法完全控制局勢。1911年底孫歸國前,同盟會本部由東京內遷上海。1912年元旦孫在南京組建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後不久,本部一度遷設南京,作為政黨公開活動。4月本部又遷設北京。8月經宋教仁等積極籌劃,並經孫同意,同盟會聯合其他幾個政團改組為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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