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律師
鄭曉玲
就讀院校:河南大學
實習單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要説深圳的“實習律師”可是大把大把的,幾乎每個律師事務所都有幾名,可鄭曉玲卻是記者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求”來的……其實,她也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小實習生,一名來自河南無名小地的無名女孩,眼前也蹙著兩條小眉毛,跟許多剛獲得律師執業證的小律師一樣愁著如何擴展案源。
促使記者不斷追查鄭曉玲的原因皆源於3個多月前的一幕:在一次開庭中,她———很明顯的一名小實習生———一直在旁邊給律師遞材料、記錄,只是在辯論時,她突然聲音宏亮地(沒想到那麼嬌小的她竟然有如此響亮厚實的聲音)發表了一通反駁意見,直擊對手痛處,引用法條乾脆利落,只字不漏。這一幕一直盤旋在記者腦中揮之不去,那種初出茅廬的稚嫩摻雜著一股激情,一種對法律無比尊敬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個子、瘦身材、近視鏡、素面朝天,鄭曉玲一副小女孩形象,那身高跟鞋、小皮包、正統套裝的“包裝”遠沒有達到跟她契合到嚴絲合縫的程度,“沒辦法,要做我們這一行,給客戶一種可信任感非常重要,我長得又小,所以就得硬往成熟、穩重打扮。”通過一年的實習期,鄭曉玲剛剛拿到律師執業資格證,也就是説她現在已經是一名正式掛牌營業的律師了。“按嚴格意義説,律師是沒有‘實習律師’這一説的,因為不經過實習期就拿不到律師執業資格證,也就不能稱為律師,雖然在實習前你已經通過了律師資格考試。我們的實習要經過司法局專門審批,然後發給你一張實習證,上面用大紅字標明:持此證者不能單獨執業。所以,我們的實習跟別的行業的實習不太一樣,是法律特別規定的必經程序,也是成為一名真正律師之前的必經程序,時間為一年。”鄭曉玲説話有板有眼,手勢非常有力度。
一年前,拿到實習證的鄭曉玲跳躍著走進了一家知名律師事務所的大門,成了眾多實習生中的一員,“我從小的理想就是做律師,甚至連做夢都是成為律師,所以那時的心情不用説都知道的了,但高興沒多久,我發現要做一名真正的律師遠沒有想像的那麼容易,理論與實踐的結合竟然有那麼多學問,現在想想,如果沒有指導老師的悉習指教,真的很難把握。”就這樣,鄭曉玲一步步學會了如何把客戶提供的一大堆資料理出頭緒,迅速給客戶一個明確的法律意見,如何“用確切的證據證明確已發生的事實”、如何“用現有的事實推出合理的事實”、如何在開庭時“衝破對方的迷陣,運用證據與對手質證”……通過無數次觀摩和專門指導,逐漸成長起來的鄭曉玲對自己的指導老師充滿了感激。
經過這麼長時間的追逐,鄭曉玲真正體驗到了律師的辛苦,有時為了查驗一條證據可能要跑幾個部門,翻閱大量的資料,條文幾乎都要倒背如流,“我以前一直認為律師的真正快樂應該在自己替當事人打贏官司的時候,而當事人也一直以是否能打贏官司來評判一名律師,可我經過這麼長時間的實習和實踐,卻發現這其中還有一種外人無法感受的快樂:當律師幾番努力認定的案件事實與法院認定的案件事實基本一致時,那種成就感可真是妙不可言,所有的辛苦都化為無形。”當事人對官司勝敗的關注來源於利益,而法院對律師的認可,則是國家法律對律師適用法律能力的認可。談起這些的鄭曉玲,小臉上洋溢著動人的光彩。
對自己即將開始的律師職業生涯,鄭曉玲除了期待,更多的是凝重的思考:“因為法律的過於專業性,人們自己運用法律存在難度,才産生了律師這一社會分工,所以律師所扮演的是一個法律適用者、維護者,法律就是他們惟一的武器,在某種程度上説,律師的工作甚至決定著老百姓對國家法律的信任度如何。雖然人活在世上首先要賺錢謀生,但如果一名律師把錢放在了一個排他的位置上,傷害的不僅是自己的聲譽,損害的更是國家的法律,失去的是老百姓對法律的信任。”
看著鄭曉玲離去時並不沒有因高跟鞋、職業套裝而裊娜起來的身姿,記者在心中默默祝願:小律師,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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