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癱概述
腦性癱瘓(cerebral palsy),簡稱為腦癱,是指小孩從懷孕到出生後1個月之內,由於大腦非進行性病變所導致的永存的、可以變化的運動及肢體障礙的異常患兒。其症狀要在2歲前發現。不包括進行性疾病(如各種代謝病或變性疾病)所致的中樞性癱瘓、一次性運動障礙和將來可能正常化的運動發育落後。
腦癱患兒不只有運動障礙,常常併發癲瘋、語言障礙、智慧和感覺障礙等各種各樣中樞性疾病,因而表現出重復障礙像。此外,因為除運動方面,在日常生活動作、學校教育、社會成熟等廣泛的學習方面,腦癱患兒也都有困難,這種時間上縱的發育偏位遲延,和橫的多樣障礙相交叉,其結果是成長後易成為能力不全的成人腦性癱瘓,重者會成為殘疾者。
腦性癱瘓的直接原因是腦損傷和腦發育缺陷,很多原因都可以構成高危因素,簡單的可將其分為先天因素和妊娠期、圍産期、分娩時、新生兒期的傷害因素。
1.先天因素:
(1)母體因素:母親智力低下是腦性癱瘓最重要的危險因素。母親患癲癇、孕前患甲亢、或有2次以上死胎者與腦性癱瘓明顯相關。
(2)遺傳因素:近年來的研究認為,遺傳因素在腦性癱瘓中影響越來越重要。近親有癲癇、腦性癱瘓及智慧低下中的2種因素者佔腦性癱瘓很大比例。也有人認為,雖然遺傳因素不是腦性癱瘓的主要原因,但存在著與腦性癱瘓有關的易感因素,例如:有些嬰兒在嚴重損傷後即出現明顯的神經系統障礙,而另外一些嬰兒雖有同樣損傷但並不引起明顯的神經系統障礙。故此,僅提示有遺傳因素的可能。
(3)基因異常、染色體異常:常表現為畸形、伴有肌張力異常和失調而構成許多綜合徵,肌張力異常多表現為肌張力低下。單純的肌張力低下不一定因染色體異常而致,但患者如有運動障礙,伴有內臟畸形或體表小畸形情況,一定要懷疑有染色體異常。
2.妊娠期傷害:
(1)感染:風疹、巨細胞病毒、弓形體病、梅毒、單純皰疹病毒、EB病毒等等。
(2)外傷:胎兒期的外因而致腦形成異常、腦損傷。
(3)理化岡素:放射線、有機農藥、—氧化碳中毒等。
(4)胎兒期缺血、缺氧症:母親重度貧血、妊娠中毒症,胎盤異常等。
(5)母體營養障礙等。
胎兒腦在妊娠期前3—4個月內發育最快,這個期間若受損害比妊娠後期為重,病變殘留程度不僅嚴重而且範圍廣泛。例如妊娠初期,母親被流行性感冒病毒等侵襲,可波及胎兒腦組織,重者生後即可能出現腦性癱瘓症狀;同樣妊娠8—9個月時患感冒,就沒有這樣嚴重了。
妊娠期的營養障礙、低氧血症也是間接或直接的致腦性癱瘓原因,妊娠中出血、胎盤梗死、妊娠中毒症、蛋白尿、高血壓、子癇等可見胎兒供給剝奪症候,長時間的母親和胎兒之間營養物質、氧的代謝障礙,則會産生胎兒發育延遲,從而表現為小于胎齡兒。小于胎齡兒的腦性癱瘓發生率相當高。胎兒發育延遲也可能成為圍産期疾病、分娩障礙的重要原因。
母親吸煙雖與後代腦性癱瘓無直接關係,但與不吸煙的婦女相比,吸煙孕婦出生低體重兒的危險性增加1倍。
3.圍産期傷害:
(1)圍産期的循環障礙(缺氧性、缺血性、淤血性腦損害等):臍帶繞頸、小兒的心、肺異常,妊娠6—9個月高血壓等。
(2)早産兒各種因素而致的腦損傷:腦發育不良、腦室周圍白質軟化症。
(3)圍生期的中樞神經系統感染症。
(4)妊娠6—9個月不明原因的陰道流血。
美國NCPP報告應用甲狀腺素、孕酮、雌激素,妊娠後期重症蛋白尿,妊娠6—9個月陰道流血是腦性癱瘓重要危險因素。非子癇性驚厥、嚴重毒血症、子宮頸鬆弛、妊娠6—9個月高血壓為可疑危險因素。調查證實,孕婦患泌尿道感染、高熱、哮喘、婦科腫瘤、梅毒、腮腺炎,以及應用抗生素、磺胺類藥、利尿劑、抗高血壓藥、巴比妥及非巴比妥類催眠藥等均與腦性癱瘓無關。
4.分娩因素:
(1)分娩時窒息、過強陣痛、遷延分娩、胎盤異常等。
(2)胎齡<32周、臀先露、出生體重<2000g及胎兒畸形是腦性癱瘓最重要危險因素。
(3)羊膜炎、胎位異常及臍帶過短亦為重要高危因素。
5.新生兒期傷害:
(1)新生兒期呼吸障礙、驚厥。
(2)高膽紅素血症(核黃疸)、新生兒低血糖症、分娩外傷而致顱內出血。
(3)中樞神經系統感染症、急性腦病、頭部外傷、呼吸障礙、心跳停止、持續驚厥。
新生兒期持續驚厥是腦性癱瘓最重要的危險因素,出生體重<2500g需要特殊護理者,新生兒呈抑制狀態是腦性癱瘓的重要因素。新生兒期呼吸窘迫綜合徵和吸入性肺炎、敗血症、腦膜炎、核黃疸均與腦性癱瘓明顯相關,尤其是在新生兒期經過全身性應用抗生素者,患腦性癱瘓的風險相當高。
(1)新生兒重症監護:近年來,隨著分娩監測、新生兒監護(monitor)的普及,新生兒醫學有了很大的進步,使以前的瀕死、危險的重症末成熟兒得以存活。但遺憾的是一部分患兒卻殘留腦障礙,成為末成熟兒的腦性癱瘓原因。據研究,經過呼吸機治療的嬰兒中,發生腦性癱瘓的危險較一般人群增加15倍以上。因此,有人認為70年代後西方發達國家腦性癱瘓患病率的增加與新生兒重症監護有關,也與圍生期、新生兒期死亡率持續下降有關。因此我們國家也應重視這種情況,總結經驗,嚴格掌握新生兒重症監護。
(2)早産兒腦室周圍白質軟化症:
出生前因素加上圍生期因素佔腦性癱瘓原因的大半,另外,腦性癱瘓的病型變異,也推斷和低出生體重兒有關。歐美、日本情況一樣,手足徐動型腦性癱瘓減少、痙攣型雙癱腦性癱瘓增加。這是由於成熟兒皮層下壞死而致的缺氧缺血性腦病減少,未成熟兒的腦室周圍白質軟化症增加而來。
總體上講,小兒偏癱等腦性癱瘓的出生前原因約佔20%,圍産期與分娩原因佔70%—80%,出生後的原因為15%—20%,一般認為,窒息、末成熟兒、重症黃疽為腦性癱瘓的三大主要致病因素,但近年來,重症黃疽引起的腦性癱瘓減少,末成熟兒腦性癱瘓發病也減少,出生前因素導致腦性癱瘓的比例有增多趨勢,情況在不斷變化。
腦癱的治療現狀
腦性癱瘓為某種病因損害了腦部,病變雖不再進行,但是造成運動、姿勢發育向異常方面進展,甚至出現損害智力、語言等的並發癥,它是一種非短期醫療就可以治愈的疾病。
腦癱可以康復是基於以下原因:人的大腦大約有140億個神經細胞,新生兒和成人數量基本相同。平時參加活動的只有1/3。神經細胞雖然不能再生,但腦的可塑性很大,可以再構成新的神經元與神經元之間的聯絡,恢復興奮傳遞,發揮代償作用。並且年齡越小,再構成代償能力越強,治愈的可能性就越大。
運動功能訓練是腦性癱瘓康復的核心。在大量的臨床實踐中,許多患兒通過各種治療方法或得到康復,或有明顯改善,都無法離開運動功能訓練。運動功能訓練至少在防止病情發展,防止變形、攣縮,促進正常運動發育方面的療效是肯定的。而家庭在患兒的運動功能訓練方面起著無法替代的作用,堅持治療和及早治療是患兒康復的重要條件。
當前小兒腦性癱瘓的主要療法包括:
1、一般康復所採用的方法:理學療法、作業療法、語言訓練、物理治療、矯形器具等手段。
2、西方目前採用的Bobath法、Vojta法、引導式教育法、上田法、模式訓練等。
3、中醫所採用的針灸、穴位注射、針刺、按摩、中藥等。
4、西醫所採用的外科手術、藥物治療。
5、其他方法:水療、乘馬療法。
現在醫院多采用對上述方法進行了綜合的治療方案。
腦癱可以防治
腦癱雖然不是致命病,但是患兒如果將來生活不能自理,則對家庭、對社會、對本人都是沉重的負擔。腦癱的治療的確很複雜。因為腦病的階段已過去,後遺症是多種多樣的,治療各有不同。總的來説,包括兩方面:一是治腦,一是治癱。因為是後遺症,一般不靠藥物或手術,主要靠運動。腦的運動就是學習,家長要努力教孩子説話、聯想,不能著急,要十遍、百遍反復地教,未死的腦細胞總是可以訓練出功能來的。在這一方面,藥物、針灸、理療只能起輔助作用。家長必須明白,目前尚無真正有效的生腦藥,所以,千萬不要把時間浪費在尋找特效藥上,以免耽誤了有利的康復時機。不要忘記,能治病的藥必然會干擾生理功能,所以即便要用藥,也必須由醫生負責掌握。
治癱也是靠運動——主動的活動與被動的按摩。運動要循序漸進,持之以恒,不能過急、超量,否則也會造成損傷。要耐心地按年齡教患兒坐、立、走路、拿東西,家長自己不能著急,更要教孩子不能著急。患兒因有“剪步”,家長要特別注意將其兩腿分開,睡眠時也要撐開墊好。輕度屈膝、足尖走路而其他都正常的患兒,一般學齡前應該能夠康復。即使症狀很嚴重的患兒,經過訓練也應見效。訓練患兒走路、拿東西、説話有一套科學的方法,還有一套療效評定的標準。家長可以帶患兒到專門的腦癱醫院或康復醫院住一段時間,在護理人員的示範下學習怎樣在日常生活中幫助患兒做康復訓練。患兒肢體長期處於蜷縮狀態造成肢體拉不開的攣縮,或是頑固性的肢體痙攣妨礙訓練,則須請專家做手術。但是,術後效果還要靠加強鍛鍊殘余的肌力來保證。有的患兒術前痙攣但能站立,手術後肌肉無力,因未鍛鍊好,反而站不起來。
腦癱發展分為三個階段。開始1—6個月為第一階段,患兒常表現為肌肉無力,抬頭困難,坐不住,站不穩。半年到兩年為第二階段,患兒肌肉張力不穩定,關節活動開始有阻力,有時像折刀感。最後階段表現為各種形式的痙攣。如果患兒在腦癱早期就明確診斷,應該儘早開始運動訓練,因痙攣和畸形尚未發生,此時必須讓患兒一直保持關節的充分活動,活動範圍要達到正常的極限。同時,兩歲以內的孩子腦細胞分化尚未完全,有很大的可塑性。此時加強運動訓練,是預防惡化、恢復功能的有利時機。即使已經發生痙攣,也要堅持在患兒睡眠後為其進行充分活動,以避免發生攣縮畸形。腦癱確實是難治之病,早診斷、早治療、早訓練,一般能恢復滿意。嚴重廣泛的腦癱應及時去醫院治療,總會有所改進。
腦癱雖然複雜難治,但能治好,至少應爭取患兒生活自理。根本的療法是堅持長期耐心的訓練運動,不要企盼一服藥、一手術就能好,欲速則不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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