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造福于農民的合作醫療保障制度,將從今年起在廣東實施。2002年至2006年,該省財政每年將安排6000萬元人民幣,重點扶持東西兩翼和粵北山區近3000萬農村人口特別是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人口參加合作醫療。
據了解,廣東將用九年時間,分階段積極穩妥地推動農村合作醫療的發展。到2006年,全省大多數鎮村初步建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參加合作醫療的人口覆蓋率達到60%以上,力爭到2010年達到85%。
2002年至2006年,該省財政每年還將安排一千萬元支持東西兩翼及粵北山區縣(市)建立“縣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救助基金”,用於補助農村特困人口交納合作醫療保障金部分的減免和大額醫藥費的減免,保障農村特困群眾的基本醫療需要,並用於調節農村合作醫療基金運作風險;每年安排一百五十萬元用於合作醫療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宣傳示範推廣工作。
廣東省的農村合作醫療提倡鎮辦為主,逐步建立縣一級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救助基金,對因患重大疾病而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的特困農戶給予資金救助。建立健全資金籌集、報銷、衛生服務、管理監督等制度。
農民個人交納的費用是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主要來源。政府將鼓勵農民開展慈善醫療救助活動,積極向社會募集農村醫療救助基金,對患急重病或意外傷害而又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的農村特困民眾進行救助。
與之相適應,政府將加強農村醫療衛生行業管理,提高農村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取締非法行醫,打擊偽劣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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