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拉爾德 魯道夫 福特 (Gerald Rudolph Ford),1913年7月14日出生於內布拉斯加州奧馬哈城。1935年密歇根大學畢業,1941年獲耶魯大學法學學士學位,後又獲密歇根州立大學、耶魯大學等院校的法學博士學位。離校後在大瀑布城當律師。1942年至1946年在海軍服役,少校軍銜。1946年退役後回大瀑布城重操律師業,任布肯-福特法律事務所律師至1949年。1949年至1974年任國會眾議員。1965年當選為眾議院共和黨領袖。1968年任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常任主席,1973年10月12日,原副總統阿格紐由於貪污醜聞下臺後,他任副總統。1974年8月9日尼克松總統由於水門事件被迫辭職後,福特出任美國第三十八任總統。1974年9月8日,他赦免了尼克松。1977年卸任。
1975年12月1日-5日,福特訪問中國,毛澤東主席和鄧小平副總理會見了他。雙方重申遵守《上海公報》。
著作有:《和解的日子》(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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