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廳廳長荀廣傑,從事法院工作二十年來,秉公執法,廉潔自律,在打擊犯罪中以“狠、準、快”著稱,主審刑事案件800多件,無一例被上級法院改判,做到了件件是鐵案,被授予全國法院勞動模範、榮立一等功。
荀廣傑所負責的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是審理被告人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的一審重大刑事案件,荀廣傑時刻提醒自己,一定要把住事實、證據關,絕不能錯殺一人。辦案中,荀廣傑對每一個環節都嚴查嚴防,不放過蛛絲馬跡;為了印證案情,他經常跑到案發現場進行模擬試驗;在別人看來是細枝末節的地方,他總要弄個水落石出。廳內審理的全部案件,每一起他都親自審卷,從不疏忽。一次,廳裏同志承辦一起連山區故意殺人案,被告人供認扎一刀,而被害人身上卻有兩處刀傷,到底有沒有他人參與犯罪?荀廣傑就同主審人一同下鄉,跑連山、下興城、去綏中,終於查到了目擊證人,據此,法院判決被告人死刑,經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被告人已被執行死刑。在一次“嚴打”中,葫蘆島出現了一起殺害繼母案,當時被列為要案速辦。荀廣傑會同公安局、檢察院的同志一道,分析案情,調查取證,全面深入了解情況,上午11點送達法院,當天下午3點就開庭審理,並當庭做出判決,從接案到辦結,前後僅用了5個小時。
荀廣傑多年從事刑事審判工作,受到過威脅和恐嚇,可他卻正氣凜然,沒有半點的畏怯;面對成千上萬的賄賂,他廉潔自律,堅決拒絕;面對親朋好友及熟人的説情,他鐵面無私,秉公辦案。
荀廣傑的家裏並不富裕,妻子已經下崗。女兒上大學他從銀行貸款兩萬元,料理母親後事,他向單位借款5千元。荀廣傑甘於清貧,兩袖清風,當地百姓讚揚他,犯罪分子懼怕他;法院同志敬佩他。
(遼寧電視臺 記者 景佳 攝像 唱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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