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形勢下,檢察官該以怎樣的風貌為人民服務?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給全國檢察人員指出了一個明確的坐標——向“全國模範檢察幹部”方工學習,以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不斷開創檢察工作的新局面。
方工是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他從事檢察工作23年來,恪盡職守、樂於奉獻、公正執法、清正廉潔,參與和主辦了近3000件刑事案件的審查和起訴,無一錯案。方工先後主持過成克傑受賄案、李紀周受賄案等一批大案要案的公訴工作,出色地完成了任務。由於其突出的工作成績,2001年12月,方工被評為第四屆“中國十大傑出檢察官”,2002年2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檢察機關“模範檢察幹部”榮譽稱號。
最高人民檢察院在今天作出的有關向方工學習的決定中説,方工同志是新時期檢察機關涌現出的一個突出的先進典型,也是全國檢察幹警特別是領導幹部的學習楷模。全國檢察人員要學習方工同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用實際行動積極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理想信念;學習方工執法如山、清廉如水的高尚職業品德;學習方工孜孜不倦、刻苦鑽研的好學精神;學習方工勇於開拓、與時俱進的創新意識。
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全國各級檢察機關要把開展向方工學習的活動,作為加強檢察機關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做好檢察工作的重要舉措抓緊抓好。要把向方工學習的活動與推動各項檢察工作結合起來,突出“強化監督、公正執法”的主題,開拓創新,紮實工作,圓滿完成各項檢察工作任務,以優異的工作成績迎接黨的十六大的勝利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