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9月1~11日在北京舉行。出席正式代表1545人,候補代表149人。代表全國3965萬多名黨員。鄧小平主持大會開幕式,並致開幕詞。胡耀邦代表黨中央作了題為《全面開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局面》的報告。葉劍英、陳雲在大會上作了重要講話。大會通過決議,批准胡耀邦的報告和《中國共産黨章程》及《關於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選舉了新的中央委員會、中央顧問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李先念致閉幕詞。《報告》明確規定了黨在新時期的總任務,制定了我國經濟發展的戰略目標、戰略重點和戰略步驟,提出建設以共産主義思想為核心的高度精神文明,制定了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的根本方針,強調要把黨建設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堅強領導核心。
根據新黨章規定,黨中央不再設主席,只設總書記。大會決定設立中央顧問委員會。
中國共産黨十二屆一中全會1982年9月12~13日在北京舉行,全會由胡耀邦、趙紫陽主持。選舉産生了新一屆中央領導機構,批准了顧問委員會和紀檢委的組成人員。
中國共産黨十二屆二中全會1983年10月11~12日在北京舉行。全會一致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整黨的決定》,明確規定了整黨的基本方針、基本任務、基本政策和基本方法。選舉産生中央整黨工作指導委員會,胡耀邦任主任。萬里、余秋裏、薄一波、胡啟立、王鶴壽為副主任,王震、楊尚昆、胡喬木、習仲勳、宋任窮為顧問。鄧小平作了題為《黨在組織戰線和思想戰線上的迫切任務》的講話。陳雲在會上重點講了清理“三種人”和共産黨員不能以權謀私等問題。會議遞補候補中央委員楊泰芳、郎大忠(藏族)為中央委員。
中國共産黨十二屆三中全會1984年10月20日在北京舉行。全會一致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這個決定闡明了加快城市為重點的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必要性、緊迫性,規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質、任務和各項基本方針政策,是指導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全會還一致通過了《中國共産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關於召開中國共産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決定》。決定於1985年9月召開中國共産黨的全國代表會議。
中國共産黨十二屆四中全會1985年9月16日在北京舉行。全會決定於1985年9月18日召開中國共産黨全國代表會議,全會還討論並原則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的建議(草案)》,決定將這個文件提請中國共産黨的全國代表會議審議。全會討論確定了關於進一步實現中央領導機構成員新老合作和交替的原則。全會收到了葉劍英等一批老同志分別請求不再擔任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的信。全會高度評價這些老同志從黨和人民利益出發,積極促進中央領導機構成員新老交替的表率行動,同意他們不再擔任中央三個委員會成員的請求,並向中國共産黨的全國代表會議報告。全會給葉劍英同志和黃克誠同志寫了致敬信,在他們由於健康原因請求不再擔任中央領導職務的時候,以全會的名義表達全黨同志對他們的崇高敬意和親切問候。
中國共産黨全國代表會議1985年9月18~23日在北京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主持會議。代表們就局部調整中央領導機構成員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的討論。代表們認為,為了使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機構保持旺盛的活力和保證中國共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連續性,進一步實現中央領導機構成員的新老交替,已經成為關係全局的重要問題。22日,會上宣讀並同意十二屆四中全會《關於同意一部分老同志不再擔任中央三個委員會成員的請求提請全國代表會議審議的報告》。會議同意葉劍英、鄧穎超等64位同志不再擔任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李井泉、肖勁光等36位同志不再擔任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黃克誠、王從吾等31位同志不再擔任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會議增選了中央委員會委員56人,候補委員35人;增選了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56人;增選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31人。23日,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的建議》。鄧小平、陳雲講了話。李先念致閉幕詞。
中國共産黨十二屆六中全會1986年9月28日在北京舉行。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決議根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實際相結合的原則,闡明了精神文明建設的戰略地位、根本任務和基本指導方針,是新時期加強我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綱領性文件,通過了《中國共産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關於召開中國共産黨的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全會遞補中央候補委員尹長民為中央委員。
中國共産黨十二屆七中全會1987年10月20日在北京舉行,全會決定,1987年10月25日在北京召開中共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全會討論並通過了《中央委員會向黨的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國共産黨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一致決定將這兩個文件提請中共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全會討論並原則同意《政治體制改革總體設想》,決定將這個文件的主要內容寫入中央委員會向中共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全會確認1987年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關於接受胡耀邦辭去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職務的請求的決定和推選趙紫陽代理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的決定。全會還確認1987年7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撤銷沈圖中央委員職務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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