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頻道前幾天曾經報道過法國“鱷魚”與新加坡“鱷魚”的商標之爭。今天下午,新加坡“鱷魚”在北京表示,法國“鱷魚”的根本目的是在炒作自己的品牌,新加坡“鱷魚”將會積極應訴。
在今天的發佈會現場,記者注意到,在一個小時的記者提問時間裏,新加坡公司的幾位領導層人物並沒有就相關的訴訟問題做更多的解答,而是希望媒體對企業發展歷史及自己的品牌給予了更多的關注。新加坡“鱷魚”透露,其實法國“鱷魚”的真正動機是借打官司來提升它的品牌的知名度。
60年代法國“鱷魚”進入亞洲以來,雙方已經在十幾個國家打了幾十場官司,除了在緬甸和柬埔寨之外都是以和解了事。 據了解,目前在中國服裝市場上,除了法國“鱷魚”、新加坡“鱷魚”以及香港“鱷魚”外三家公司在商標上曾經互起糾紛之外,新加坡“鱷魚”還起訴過浙江一家製衣公司以及上海的一家公司,最後都以民間調節或是小數額罰款了事。有關人士認為,這種小公司不會對新加坡“鱷魚”的市場造成多大影響,追究下去反而會使對方的品牌出名。 10月22號,法國“鱷魚”公司將新加坡“鱷魚”告上了法庭,起訴理由是:新加坡“鱷魚”在服裝上使用了與法國“鱷魚”的商標十分相像的商標,使消費者對“鱷魚”這一品牌産生了極大的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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