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戴姆勒-克萊斯勒公司表示,願意支付3億美元的和解費用,以平息當初德國戴姆勒和美國克萊斯勒合併時涉嫌欺騙股東的訴訟,但是,原告方面當天就表示,拒絕和解。
這起訴訟是原克萊斯勒公司的股東們提出的。他們認為在1998年,德國戴姆勒公司實際上是收購而不是並購了美國克萊斯勒公司。當年這場價值360億美元的交易完成之後,克萊斯勒方面的幾位高層管理人即被解職,而克萊斯勒也變成了戴姆勒的子公司,所以這起交易事實上是戴姆勒對克萊斯勒的收購。而根據有關規定,如果是收購,合併後的公司就應向克萊斯勒的股東支付額外的補貼,但是公司並未這樣做。股東們提出的索賠金額高達220億美元,他們拒絕了戴姆勒-克萊斯勒提出的和解方案,表示不會撤訴。據悉,這起訴訟將於今年年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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