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內部交易,是指公司的管理人員或大股東利用非公開信息買賣該公司股票,謀取利益的行為。由於這類行為有愈演愈烈之勢,美國當局開始加大這方面的懲罰力度。
如果公司內部人員不直接參與股票買賣,而是將這類信息透露給其他持有該公司股票的人,那同樣犯了內部交易罪,瓦克索就屬於這一類型。如果此人並不是該公司員工,但只要他利用非公開信息買賣該公司股票,那也難逃罪責,馬莎 斯圖爾特就被指控進行了這類交易。
去年12月,有金融巨鱷之稱的索羅斯被法國的一家法院裁定犯有內部交易罪,並罰款220萬歐元。在美國國內,此類行為也通常被提起民事訴訟,交一些罰款了事。分析人士稱,聯邦法院此次對瓦克索的重罰對想以身試法的大公司高官們會是一次有效的震懾。美國有關法律規定,公司高層需在買賣本公司股票後的40天內將當時交易情況向證券交易委員會彙報,在證交會的網站上,很多今天剛上報的內部交易信息發生在6月前。統計顯示,美國大公司高層在上月共拋售了自己公司總價值31億美元的股票,創下了2年來的最高紀錄。為防止非法內部交易行為抬頭,美國證交會日前規定,從下月開始,公司高層必須在兩天內將其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上報,而不是過去規定的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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