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6日宣佈,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以22億美元的價格,贏得2010年冬季奧運會和2012年夏季奧運會在美國的電視轉播權。
據華爾街日報透露,關於這22億美元的轉播費用的分配,將大部分用於2012年的夏季奧運會轉播。儘管在哪舉辦這2010和2012年奧運會還沒有定論,但這兩筆轉播費用已經比2006和2008年奧運會的轉播費用高出了32%。 此外,參加這次競標的除NBC外,還有美國廣播公司和福克斯廣播公司,但按照奧委會“誰出價最高誰就勝出”的原則,NBC成為最後的贏家。至此,NBC包攬了從2002年到2012年間所有奧運會在美國的電視轉播權,併為此共支付了57億美元的費用。
國際奧委會主席 羅格:國際奧委會終於結束了這個漫長的過程。我希望改變現在(轉播權)單一的局面,當然,我們也對NBC從1995年簽署的(奧運轉播權)協定表示祝賀。它(全國廣播公司)能從奧運會中取得巨大經濟利益,尤其是在當前世界經濟走軟的情況下。
新聞分析:電視轉播介入奧運會有利有弊
近年來,奧運會電視轉播權費用在美國越來越高,但各大電視臺還是趨之若騖。專家指出,這種電視轉播帶來的商業模式的介入,對於奧運會來講,是一把雙刃劍。
近年來,美國對於奧運會的電視轉播權費用逐年升高。1984年商業模式首次進入奧運會,電視轉播費用只有2億2560萬美元。到2000年全國廣播公司獲得夏季奧運會轉播權時,付出了7億零500萬美元。而這次,2012年夏季奧運會的電視轉播費已經高達11億8千萬美元。 雖然轉播費用令人咂舌,但獲得直接轉播權的電視臺卻通過此後對其他電視臺的分銷和進行廣告招標,贏得了豐厚的利潤。當初,美國全國廣播公司獲得2000年悉尼夏季奧運會電視轉播權的費用是7億美元,這筆錢沒有白花,它的兩個頻道在奧運會轉播期間的收視率分別上升了80%和115%,該公司當年的利潤也更是上漲了14%。 目前,電視轉播收入在奧運會所有商業收入中已經佔到三分之一以上 體育産業化,特別是電視轉播的步入,將為體育行業帶來強大的資金支持,但這也是一把雙刃劍。
中國人民大學媒介經濟研究所所長:所謂一利就有一弊,這些不利影響主要是由於商業化,它需要吸引更多的受眾的關心和支持,一些節奏相對慢一些的體育比賽會因為要加強這種節奏感,包括給廣告客戶帶來插播廣告的機會,它會修改它的比賽的方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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