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監管部門近來一系列的動作顯示,美國政府加強公司監管、重樹投資者信心的決心並沒有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有所動搖。但許多觀察人士認為,與政府的行動相比,美國公司的自我約束機制進步緩慢。日前一項對美國公司高層“解職費”和“上任費”收入的調查結果也支持了這一觀點。
美國一家政府研究機構的調查顯示,2001到2002年間,位列全球500強的美國企業的高層官員離職者,共獲得了高達1650萬美元的所謂“解職費”。他們離職的原因絕大部分是由於管理不善;還有相當一部分是由於存在違規或欺詐行為而離職,其中包括捲入會計醜聞的泰科和奎斯特。另外,各家公司高層上任時得到的所謂“簽約紅利”平均為每年150萬美元。 調查還顯示,在列入標準普爾500指數的公司中,只有2%的公司表示將削減公司的這些方面的費用。隨著公司醜聞接連不斷,給公司高層提供極高報酬的作法受到了越來越多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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