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和珠海是我國較早實行“政府僱員”制的地方,今天,珠海市批准錄用了首批四名“政府僱員”;而在一個星期前,吉林省的兩名“政府僱員”也已經正式上崗。
11月28日,來自吉林大學的李文印和美國康柏電腦瀋陽分公司的張明正式接到了吉林省公安廳的聘書,成為吉林省首批“政府僱員”,他們分別受聘于公安信息化應用與管理總工程師和公安信息網絡高級管理員,享受的年薪為10萬元人民幣。
原吉林大學計算機系教授李文印張明:“原美國康柏電腦瀋陽分公司職員。”
去年6月,吉林在全國率先決定實行政府僱員制度,由於政府僱員的年薪比機關公務員年平均工資高出了2-15倍,因此當時報名者總數達到了幾千人。今年7月,經過多輪考核,李文印和張明脫穎而出,成為國內最早的“政府僱員”。
政府僱員年制對吉林省政府公務員的衝擊是顯而易見的,有的人表示這就好比在運輸沙丁魚的水箱裏放上一條鯊魚,為了避免被鯊魚吃掉,沙丁魚只能拼命向前游動。不過也有的表示很不理解,他們認為,現有的公務員隊伍中不乏人才,又何必捨近求遠呢?
與吉林省的情形不同的是,廣東省珠海市今年9月啟動的政府僱員制,從一開始就多少顯得有點冷清,報名者前後共計300人左右,8個崗位最終只有4個得到落實。
據了解,除了要求的條件比較高外,同樣十萬的年薪,政府僱員對於年平均收入在4萬元左右的珠海市公務員的來説,其吸引力遠沒有在吉林顯現的那麼突出,因為目前吉林省公務員一年的平均工資也不過1萬多元。
根據有關《試行辦法》的規定,“政府僱員”是政府從社會上雇傭的為政府工作的法律、金融、高新技術等方面的專門人才,他們不具有行政職務,不行使行政權力,不佔用政府行政編制,服務於政府某項工作或某一政府工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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