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信息聯播曾報道過的國內首起卡拉OK播放歌曲侵權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北京“唐人街”成為國內第一個因為播放卡拉OK而被告上法庭的餐飲娛樂公司。
這起案件的起因是原告香港華納唱片公司發現北京的唐人街餐飲娛樂公司以營利為目的,在其經營的卡拉OK廳內播放三首由華納唱片擁有著作權的MTV。
對此,原告要求被告總共賠償35萬元人民幣。原告認為,按照國際唱片協會的規定,香港地區目前對於擁有著作權的一首MTV作品,由唱片公司獨家授權一個卡拉OK廳使用1-3個月,將收取5萬-50萬元港幣的版權費用。
參照這一標準,華納唱片要求唐人街公司為侵權的3首歌總共賠償35萬元人民幣。而被告則認為這一要求已經超出了國內卡拉OK業經營的實際情況。
北京市唐人街餐飲娛樂公司總經理陸長松:唐人街現有的庫存,是5000首卡拉OK歌曲。按他們這個收費標準,就按5萬元港幣一首歌來交費。那麼一季度我就應該交2.5億(版權費),那麼一年我要交10億港幣,這個數字可能性有嗎?
對此,原告華納唱片的代理律師表示,他們選擇北京營業面積最大的一家綜合餐飲場所進行起訴,也是希望借此起到警戒效果。
華納唱片公司代理律師:所以想選取一個有代表性的被告,通過對它侵權行為的起訴,達到對其他人的一種警示作用。
對卡拉OK場所播放MTV作品是否侵權,目前我國的《著作權法》沒有做出明確規定。而這類案件的審理是否會參照香港地區的標準,北京市二中院對此並未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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